雙面欺騙,騙子當得好“辛苦”

2020年7月8日,經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林強有期徒刑一年零七個月。他一人分飾多角,獲取網友信任後騙了對方數萬元,其中過程可謂“辛苦”。

刷視頻遇“熱心網友”

2018年8月,吳燕(化名)在某平臺刷視頻時認識了林強,詢問後得知其在做“賣車”生意,剛巧吳燕當時想買車,於是加了其微信。成為好友後,吳燕會經常找林強諮詢購車方面的問題。後來,林強產生了追求吳燕的想法,會關注她的動態並對其噓寒問暖。時間一長,吳燕感受到了林強的關心,也會把生活中的一些煩心事跟他傾訴。吳燕告訴林強,2017年,她在一場民事官司中勝訴,可獲賠30餘萬元,但始終沒能拿到這筆款項,就問林強有沒有辦法。

得知賠償款數額不小,林強就認定吳燕是個富婆,為獲得其好感並從中牟利。林強主動攬下了這事,還陪吳燕去了趟法院詢問情況。法院之行,沒有任何進展,林強建議吳燕找一個專業律師諮詢。一來二去的幫忙,吳燕越來越信任林強。

雙面欺騙只為“財”

林強謊稱自己認識一位很厲害的朋友,可以幫忙解決賠償款問題,想要介紹給吳燕認識。徵得同意後,林強準備安排兩人見面。林強所說的這位朋友,叫張宏(化名),因其最近跟林強借錢才聯繫上了。林強見張宏來借錢,就告訴對方最近需要他幫個忙,事成之後可拿到不少酬謝費。為了讓張宏答應,林強騙他說自己在追求一位女生,女生因開店的事陷入糾紛,跟他借了4萬元請律師打官司,但他諮詢律師後知道,女生投出去的錢要不回來,就想讓張宏假扮律師,以收取律師費的方式幫他把借出去的錢要回來。張宏信以為真,便一口答應。

三人來到酒店見了面,林強向吳燕介紹張宏有多厲害,說他做過輔警,人脈很廣,解決賠償款問題那是小事一樁。林強說張宏現在是名律師,追回賠償款是遲早的事。吳燕要求張宏拿出律師證,張宏假稱忘在了家裡,然後通過事先準備好的一些法律說辭,騙過了吳燕。

林強見吳燕已經相信,隨即提出要交4.2萬元的案件辦理費,吳燕猶豫了一下,提出自己身上沒帶這麼多錢,只能先交3.2萬元。想要“雙管齊下”的林強打算在騙錢的同時還能獲得吳燕的好感,就表示剩下的1萬元由自己墊付。

答應交錢後,吳燕要求張宏籤一個收據才肯轉錢。收據內容由吳燕寫,大致意思是吳燕向張宏支付4.2萬元用於處理法院賠償款執行一案,張宏承諾在2019年2月中旬前辦理好,如沒結果,全額退款。最後,張宏簽字確認。

收據寫好,就等轉錢了。這時,林強遞給吳燕一張卡,強調了一下這是“張宏律師”老婆的卡,並告訴她“張律師”一會兒有事要先走,直接將錢打到這張卡上就行。

在林強的陪同下,吳燕將錢轉了過去。收到錢後,林強不情不願地給張宏轉了幾百元當作感謝費。

其實,根據當時法院的判決,吳燕可以優先拿到賠償款,但因為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執行到位。林強找律師諮詢,但卻被告知這個案子沒法接。不死心的林強根據以往的經驗,打起了投訴電話,可最後的結果依舊是沒能解決。

這邊,交了律師費的吳燕一直沒有收到案子的進展情況,想要詢問卻發現自己沒有張宏的聯繫方式,於是找到林強詢問結果,並讓其把張宏的微信推給她。

當初騙錢時,林強對吳燕和張宏進行了“雙面欺騙”,為了防止事情被拆穿,林強就把自己的微信小號推給了吳燕,此後,林強便頂著張宏的名義開始跟吳燕聊天。

明知沒有任何進展的林強為了拖住吳燕,總是以“在辦理,不要急”“再等等”等理由糊弄她。

催得頻繁被拉黑

2018年10月的某天,再三被吳燕催促的“張宏”,開口要加2.6萬元,理由是案子比較複雜,需要請行業內的專家幫忙。為了拿回賠償款,吳燕交了錢。第二次交錢時,吳燕也詢問了林強的意思,林強告訴她張宏是自己的朋友值得信任,並表明其中1000元可以抵消張宏欠自己的車費,吳燕出2.5萬元就行。跟之前一樣,吳燕同樣要求“張宏”開了收據。但之前林強與張宏二人因酬謝費的事情鬧得不愉快,林強也不願去求張宏幫忙。他便拍了一段醫院的視頻,用“張宏”的名義告訴吳燕自己在醫院不方便送收據,會讓林強替自己送過去。林強擔心被識破,還特意找人模仿張宏的字跡寫了新收據,交由吳燕保管。

吳燕覺得事情沒什麼進展,就一直給林強和“張宏”打電話、發微信,被催煩的林強將自己讓人假冒律師等事情都告訴了吳燕,還承認那些錢都進了自己的腰包,並承諾只要她願意,自己可以給她退錢,但只能分期還。

一心只想追回賠償款的吳燕,並不在乎那些“律師費”,唯一想要的就是讓他們儘快幫忙追回賠償款。所以,她依舊奪命似的聯繫林強,沒想到自己被林強拉進了微信黑名單。至此,她便再也聯繫不到林強和“張宏”。無奈之下,吳燕才選擇了報警。


  • (來源:最高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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