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該討好的人,是自己

有一次,“天才作家”蔣方舟,突然在綜藝節目上爆料自己是“討好型人格”,網友一片譁然。像蔣方舟這樣年少成名,自帶流量,blingbling閃閃發光的天之驕女,在人際關係中也寧願委曲求全去討好別人,可見,“討好”這個詞會讓多少人躺槍,瞬間戳中多少人的內心隱痛。

關於“討好型人格”,心理學上這樣描述 “一個人應該以別人的需求為中心,即便本心上做不到以別人為中心,也要假裝能做到”。總而言之,就是要犧牲自己,成全別人,委屈自己,取悅別人,這樣的人都是助人為樂的大好人,幫別人各種各樣的忙,接受自己能力之外的請求……即使自己很累很辛苦,但別人開心就好了啊。

“討好型人格”的人自信很低,他們的自信來自於“他信”——別人說我好,我才會覺得自己好。這就導致他們會過分放大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對自己的行為小心翼翼,從而患得患失,被各種各樣外界的要求塑造成一個“盜版”的人,離原版的自己越來越遠。


你最該討好的人,是自己

我的同事妮可,就是一個總喜歡討好別人的軟妹子。

剛與她認識,就感受到她有一種超乎尋常的熱情,很會照顧人。她會幫我買飯,買咖啡,取快遞,經常送小禮物給我。最讓我受不了的是,她總是把 “謝謝你”掛在嘴上。跟她交往感覺很有壓力,也為她這樣刻意討好而有點心疼。

每天午休時間,大家都在辦公室裡吃外賣,妮可總是貼心地給每個人的辦公桌鋪上報紙,然後跑到前臺把外賣一盒盒拎回來,分給每個人。大家都吃完以後,她又起身,把每個人的餐盒收了。每天像個飯店服務員一樣顛顛地忙前忙後,大熱的天,劉海兒都被汗水濡溼粘在額頭上。

有一次,我和妮可帶著兩個實習生,去客戶的公司協助做一些工作。兩天之後,客戶找了個機會問我,她是你的助理嗎?

我說:“不是呀,我們是平級的!

客戶要求:“我希望把她換掉”。

我驚訝:“您能說說理由嗎?”

客戶顯然是儘量措辭委婉:“我覺得她太……殷勤了。把你們請到這裡參與項目,是希望每個人都能發揮自己的核心價值,而不是完全沒有自己的創意,一味迎合他人,更不是端茶倒水。”

我無語。妮可其實工作能力不低,心思細膩,執行力一流,但這一切被她唯唯諾諾的外表掩蓋了,和她比起來,連實習生的氣場都兩米八,又怎麼能怪人家小看她呢?

平時在公司開會也是,大家都覺得妮可的意見“聽不聽都一樣”,妮可的發言,基本聽不出觀點,她不得罪任何人,也不駁斥任何人,總是為了博取他人的好感和認同選擇迎合眾人的意見,很少能坦然表達自己的觀點。“懟人”這種事,在妮可二十幾年的人生中,更是從來都沒發生過,讓她與人產生衝突,還不如讓她去死。

妮可是大家口中的“善”女郎,她從來都是有求必應,大家的觀念就是“有事就找妮可”,那有好事呢,會想到她嗎?未必,有壞事倒是常常想到她,所以她常常是辦公室裡的“背鍋俠”。不然怎麼辦呢?讓誰吃虧,都會有一場大鬧天宮,搞不好還會把大家都拉下水。只有老好人妮可,似乎吃點虧也無所謂。

你最該討好的人,是自己

人生的一些坑,有時是我們自己親手挖的。

別人怎麼對我們,權力都是我們自己賦予給他們的。

別怪人人都捏你,是你自己身段太軟。

心理學家哈麗雅特•布萊克寫過一本書,叫《討好是一種病》,她在書中提到,很多現代人都有一種“癮”,對來自他人的讚賞和認可上癮,所以常常無法控制地、下意識地去討好他人。

有多少人像妮可一樣,討好別人的目的,本來是為了獲得讚賞和認可,結果卻恰恰相反,成了“沒有能力、失去自我”的代言人。

其實,在成年人的社交中,別人如何看待你,本質上取決於你對他人的價值。所以,把別人的讚賞和認可,當成衡量自身優秀與否的標準,絕對是自尋煩惱。有多少人,一邊給你發著“好人卡”,一邊理直氣壯地指使你為他做這做那。

收那麼多“好卡人”幹嘛,召喚神龍嗎?醒醒吧,千萬別把“利用你”當成“喜歡你”,更別把“討好別人”當成一種社交中的個人價值,這種靠討好換來的“價值”並非你自身的真正價值。

如果不提升自己的能力,而把時間和精力持續用在討好別人上,時間久了,別人都會愈發看不起你,忽視你,因為你對別人越來越沒有價值。

很久以前有一部韓劇叫《看了又看》,故事的主角是一對姐妹,金珠和銀珠。

姐妹倆同時愛上兄弟倆(韓劇的常用套路),而且妹妹銀珠嫁給了哥哥,成了大嫂,姐姐金珠嫁給了弟弟,當了弟妹。

姐姐金珠出嫁之前,就首先聲明:

結婚後我不會幹家務的,我要讀書寫作,而且也不出去工作,還必須晚睡晚起,不能起來做早飯,因此不願意與長輩同住,最後在長輩的強烈要求下,才勉強答應和公婆在一起住一年。

相比姐姐金珠公主下嫁般的婚前聲明,妹妹銀珠卻從一開始就拿出了討好婆家的決心,還沒過門就努力地為婚後生活做準備。婚前,她每天下班後跑到料理店,學習做婆家的家鄉菜。當婚後長輩們驚歎她的廚藝,她卻貌似不經意地說,只是找同事隨便學學的。

銀珠一過門就包攬了所有的家務,悉心照顧一家老小。她擔心別人說她還沒懷孕就回家享清閒,所以不想辭職,因此在工作和家庭之間忙得焦頭爛額,常常累得偷偷哭。

與此同時,姐姐金珠有婚前聲明的尚方寶劍,理直氣壯地什麼都不幹,一門心思埋頭寫作,後來,姐姐成了美女作家獲得文學大獎,妹妹卻成了討好他人的媳婦吃盡苦頭,看著一屋子來祝賀姐姐的人,她想起自己也曾經有過的學畫畫的夢想,心酸難抑,忍不住潸然淚下,躲到房間裡去借酒消愁。

你最該討好的人,是自己

你看,過分討好別人,只會損耗自己的人生。

你有多討好別人,就有多委屈自己。

“討好型人格”的形成原因,多與原生家庭和個人經歷有關。在成長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一個人從小就缺乏自我價值感,他們對讚賞和認可的需求很高,卻不知道該怎麼獲得,而“討好”是他們唯一知道和掌握的獲取自我價值感的渠道。就像上面說的妹妹銀珠,從小就被送到鄉下奶奶家撫養,七歲才回到父母身邊,發現身邊有一個公主般的姐姐,長得美,有才華,深得母親寵愛,她只好成為家裡那個最懂事、最任勞任怨的孩子,才能得到父母的關注和誇獎。

可是,人生是一條單行道,如果把時間、精力及人生目標都浪費在博得別人的喜歡上,那麼就真的浪費了這唯一一次的人生。

一個人如果能夠適當的“自私”一點,多關注自己的需求,少在意別人的眼光,心無旁騖,把時間多用在自我實現,自我提升上,專注於自身的完善,日積月累,必有回報;如果你整天為全世界忙到飛起,把大把的時間和精力耗費到別人身上,誰來替你成長?誰來替你生活?

人們青睞的是那些自信滿滿的靈魂;沒有底氣的謙卑就算鑽到泥土裡,別人也想再踩幾腳。

把自己活成一束光,你的世界才會變得明亮。任何人,唯一要做的,就是讓自己活得通透,讓自己的世界變得明亮,然後吸引我們喜歡的人和事自動來到身邊,而竭盡全力的取悅,才是一段關係中最大的敗筆。

放棄老好人的人設吧,人生在世,首先得自己活得舒服,才能帶給別人更多的幫助;首先得自己變得強大,才能優秀到不可被忽視。

人最重要的,不是做更好的自己,而是更好地做自己。好好地活出自己,人生才是自己的舞臺,你的場子你說得算,你的能力為你護航,自信就像香水瓶裡的香氛,想不散發都不行。

一代時尚女神香奈兒說過:“你可以穿不起香奈兒,你也可以沒有多少衣服選擇,但永遠別忘了一件最重要的衣服,這件衣服叫自我。”

愛誰都可以,先愛你自己。

人這一生,與自己相處時間最長的人,是自己;最清楚自己內心點滴感受的人,是自己;陪著自己咬牙與生活死磕的人,是自己;在暗夜中赤誠相對,能與真實的自己傾心長談的人,還是自己。

你又有什麼理由,不善待自己,不討好自己呢?

多年前,媒體報道過天后王菲的一件事,從演唱會現場出來,有記者告訴她,粉絲不喜歡她當天的妝容,王菲淡淡地說,不喜歡就不喜歡,我喜歡。

太帥了,這個女子!

你喜歡我,很好,你不喜歡我,也沒關係,我還是喜歡我自己。

我不想為了討好誰而去刻意改變,只討好自己,做好自己,足矣。

然後,我自光芒四射,必有繁花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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