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中共紫云自治县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十三届中共紫云自治县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八轮巡察自2020年4月23日起,对紫云自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15家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分组

第一巡察组: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县民宗局

第二巡察组: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县政协机关、县信访局

第三巡察组: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

第四巡察组: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机关、县直属机关工委

第五巡察组: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法院、县科协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内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紧围绕党委(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巡察联系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设置巡察联系箱:分别放置于被巡察单位办公区,由县委各巡察组负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收集信件。

(二)联系电话:

第一巡察组:0851-35239557

第二巡察组:0851-35233096

第三巡察组:0851-35821228

第四巡察组:0851-35230371

第五巡察组:0851-3350850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邮政信箱:紫云自治县松山街道办体育街政府大院内巡察办转**巡察组

邮政编码:550800

根据巡察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紫云自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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