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浪街道龍華老街地塊城市更新單元舊屋村認定範圍》的公示

深圳市大浪龍勝股份合作公司來文申請辦理大浪街道龍華老街地塊城市更新單元舊屋村範圍認定。根據《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舊屋村範圍認定辦法》(深規土規〔2018〕1號)等相關規定,我局於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5日開展了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未收到異議。現因申報單位調整了拆除範圍並提供了相關材料,我局對該項目舊屋村範圍再次進行認定,初步認定該項目舊屋村面積為13236.6平方米(詳見附件)。現將大浪街道龍華老街地塊城市更新單元舊屋村範圍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具體如下:

  一、公示地點

  (一)深圳市龍華區大浪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廳

  (二)深圳市龍華區大浪街道龍華老街地塊現場

  (三)深圳市龍華區國鴻工業區3棟一樓大廳

  (四)龍華政府在線:http://www.szlhq.gov.cn

  二、公示時間

  7天(自然日),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止。

  三、意見反饋

  (一)如對公示情況有異議,請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在2020年4月23日前向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提出書面意見。

  (二)異議人為個人的,需提交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

  (三)異議人委託代理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交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

  (四)異議人為單位的,需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委託書、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

  四、聯繫方式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聯繫人:朱工

  電話:0755-23332633

  傳真:0755-23336519

  地址: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梅龍大道98號清湖行政服務中心國鴻大廈A座802辦公室;

  本次公示的舊屋村範圍依據《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舊屋村範圍認定辦法》(深規土規〔2018〕1號)進行初步認定,如舊屋村所屬的城市更新項目不再實施,本範圍圖不作為土地及建築物權屬的認定依據,不影響城市規劃的實施。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公示內容將作為城市更新單元舊屋村認定的主要依據。

  特此公示。

  附件:龍華老街地塊城市更新單元舊屋村範圍認定示意圖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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