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27.74萬!阜陽潁上一干部獲刑!

4月17日,由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潁上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空間規劃股股長李彪受賄案被潁上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潁上縣人民法院採納了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事實、定性和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李彪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違法所得的財物予以追繳(已退繳)


案情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彪在潁上縣建設局規劃股主持工作及借調至潁上縣規劃局規劃股主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在容積率調整、工程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27.74萬元


在審查起訴階段,李彪自願認罪認罰,並在辯護人的見證下籤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對檢察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予以認可,接受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


綜合:潁上檢察院 阜陽城市週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