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陕西省城固县制定村干部激励机制,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待遇增长挂钩。
据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激励机制实行后,该县村干部将享受“基础报酬+村集体经济奖励报酬”,即村年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且能长期有效化解债务的,按不超过年经营性纯收入10%、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双十”标准,在村干部基础报酬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等次发放奖励报酬。如被评为优秀等次,奖励金按核定标准100%发放;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奖励金按核定标准50%发放;被评为不合格等次,当年不发放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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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车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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