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恭城平安查處一起禁漁期違法電魚案件

蔣曉峰

4月17日,廣西桂林市恭城瑤族自治縣平安鎮人民政府接到舉報稱有人在該鎮陶莊村杉木寨屯用電魚機電魚。接到舉報後,平安鎮政府立即由分管領導帶領鎮派出所民警、河長辦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經過仔細查找,最終在農田邊抓獲一名用電魚機電魚的村民,並及時通知縣漁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到場進行調查。目前,該名電魚的村民已被公安機關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廣西桂林恭城平安查處一起禁漁期違法電魚案件


據平安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該名電魚的村民是平安鎮陶莊村杉木寨屯人,由於疫情的影響長期在家閒來無事,就產生了電魚的念頭,就用閒置的電瓶進行改裝成電魚工具,來到村中的小河溝中進行電魚,剛電魚不久就被群眾發現並舉報了。平安鎮政府工作人員當場對該名電魚村民進行了法律宣傳教育,公安機關當場沒收了電魚工具,電魚村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並表示後悔。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廣西桂林恭城平安查處一起禁漁期違法電魚案件


自禁漁期以來,平安鎮政府定期和不定期的帶領水利站、河長辦、派出所、畜牧站等部門聯合漁政執法部門開展巡河工作,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對涉及到的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打擊力度,公佈了舉報電話,對查實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保護漁業生態平衡。

電魚是我國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自然資源,就要從保護自然生態的方方面面開始。

來源:今日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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