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恭城平安查处一起禁渔期违法电鱼案件

蒋晓峰

4月17日,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人民政府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该镇陶庄村杉木寨屯用电鱼机电鱼。接到举报后,平安镇政府立即由分管领导带领镇派出所民警、河长办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过仔细查找,最终在农田边抓获一名用电鱼机电鱼的村民,并及时通知县渔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场进行调查。目前,该名电鱼的村民已被公安机关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广西桂林恭城平安查处一起禁渔期违法电鱼案件


据平安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名电鱼的村民是平安镇陶庄村杉木寨屯人,由于疫情的影响长期在家闲来无事,就产生了电鱼的念头,就用闲置的电瓶进行改装成电鱼工具,来到村中的小河沟中进行电鱼,刚电鱼不久就被群众发现并举报了。平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场对该名电鱼村民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当场没收了电鱼工具,电鱼村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后悔。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广西桂林恭城平安查处一起禁渔期违法电鱼案件


自禁渔期以来,平安镇政府定期和不定期的带领水利站、河长办、派出所、畜牧站等部门联合渔政执法部门开展巡河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及到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护渔业生态平衡。

电鱼是我国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自然资源,就要从保护自然生态的方方面面开始。

来源:今日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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