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江蘇省五次劃分縣的等級,上海也曾是三等縣

縣的分等制度,從秦朝開始實行郡縣制以後,始終是縣制的基本內容之一。秦代時,依照人口多少,分縣為2級:萬戶以上為大縣,萬戶以下為小縣。這種縣的分等制度不但在封建社會歷代相傳,而且一直延續到民國時代。

在民國時期,內政部曾多次組織各省評定縣的等級,江蘇省作為首都南京所在的畿輔之地,每一次評定都積極參與,是所有省份之中參與次數最多的。在民國期間,江蘇一共參與評定縣的等級5次,其中:評定後實際變更縣等的有4次,評定後未作變更的有1次。

北伐勝利後,國民政府定都南京,於民國十七年(1928年)頒佈《縣組織法》,其中第四條規定:各縣政府,按區域大小、事務繁簡,分為三等,由民政廳編定,呈經省政府會同內政部核准行之。江蘇省遂組織評定,將全省61縣分為3等,一等12縣、二等28縣,三等21縣,詳細劃分如下:

一等縣;江寧、上海、吳縣、松江、無錫、武進、鎮江、吳江、宜興、淮陰、江都、銅山等12縣;

二等縣;江浦、六合、丹陽、溧陽、南匯、青浦、太倉、嘉定、寶山、常熟、崑山、江陰、南通、如皋、淮安、阜寧、鹽城、興化、泰縣、高郵、蕭縣、碭山、邳縣、宿遷、東海、灌雲、沭陽、贛榆等28縣;

三等縣;句容、溧水、高淳、金壇、揚中、奉賢、金山、川沙、崇明、啟東、海門、靖江、泰興、泗陽、漣水、儀徵、東臺、寶應、豐縣、沛縣、睢寧等21縣。

民國時期,江蘇省五次劃分縣的等級,上海也曾是三等縣

民國十八年(1929年)1月,內政部正式頒發各省擬定縣等標準:於劃分各縣為三等之外,規定根據面積、人口、富力三項,假定若干方里為一分,若干人口為一分,賦稅收入若干元為一分,就三者平均之多寡,核定等次。至於難治之區,邊要之區,則於原定分數之外,酌予提等,以資治理。

據此,江蘇省民政廳根據等級標準,重新擬定了各縣等級。仍將全省61縣分為3等,其中:一等8縣、二等23縣,三等30縣。

一等縣:吳縣、無錫、武進、南通、如皋、阜寧、江都、銅山等8縣;

二等縣:江寧、丹陽、溧陽、松江、南匯、太倉、常熟、崑山、吳江、宜興、江陰、泰興、淮陰、淮安、鹽城、東臺、興化、泰縣、高郵、邳縣、宿遷、東海、灌雲等23縣;

三等縣:鎮江、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金壇、揚中、上海、青浦、奉賢、金山、川沙、嘉定、寶山、崇明、啟東、海門、靖江、泗陽、漣水、儀徵、寶應、豐縣、沛縣、蕭縣、碭山、睢寧、沭陽、贛榆等30縣


民國時期,江蘇省五次劃分縣的等級,上海也曾是三等縣

此次擬定的各縣等級,經江蘇省政府委員會議定暫緩變更,但會議仍將南通縣特殊處理,由二等縣升為一等縣。本年實際縣的分等是:

民國時期,江蘇省五次劃分縣的等級,上海也曾是三等縣

民國二十年(1931年)1月,因原為一等的淮陰縣上年度財政赤字,入不敷出,欠發薪餉。經省府決定降為三等縣。內政部責令江蘇民政廳重新釐定各縣等級。

江蘇省民政廳遂以:面積500方里為1分,人口以25000人為1分,財賦以地漕雜稅每2萬元及地畝實價200萬元為1分,總計在40分以上者,列為一等;在20分以上者列為二等;不滿20分者列為三等。照此,江蘇省將全省61縣分為3等,其中:一等14縣、二等17縣,三等30縣。此次劃等結果,隨浙江、廣西等14省結果一起,在1934年政府公報上予以公佈。

一等縣:鎮江、江寧、上海、吳縣、無錫、南通、常熟、吳江、武進、如皋、阜寧、鹽城、江都、銅山等14個縣;

二等縣:丹陽、金壇、溧陽、松江、南匯、青浦、太倉、崑山、宜興、江陰、泰興、淮安、漣水、東臺、興化、泰縣、高郵等17縣;

三等縣: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揚中、奉賢、金山、川沙、嘉定、寶山、崇明、啟東、海門、靖江、淮陰、泗陽、儀徵、寶應、豐縣、沛縣、蕭縣、碭山、邳縣、宿遷、睢寧、東海、灌雲、沭陽、贛榆等30縣。


民國時期,江蘇省五次劃分縣的等級,上海也曾是三等縣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月,江蘇省決定調整縣的等級劃分標準:面積以400方里為1分,人口以20000人為1分,地價以2百萬元為1分,稅額以2萬元為1分。面積權重為20%,人口權重為30%,財賦權重為50%。依此算出總分,在31分及以上者為一等縣,在20分及以上者為二等縣,其餘為三等縣。

在這次評定中,江蘇省61縣被分為3等,其中:一等15縣、二等15縣,三等31縣。

一等縣有鎮江、江寧、吳縣、常熟、吳江、武進、無錫、南通、如皋、阜寧、鹽城、江都、東臺、高郵、銅山等15個縣;

二等縣有丹陽、溧陽、松江、南匯、崑山、宜興、江陰、泰興、淮陰、淮安、漣水、興化、泰縣、東海、灌雲等15個縣;

三等縣有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金壇、揚中、上海、青浦、奉賢、金山、川沙、太倉、嘉定、寶山、崇明、啟東、海門、靖江、泗陽、儀徵、寶應、豐縣、沛縣、蕭縣、碭山、邳縣、宿遷、睢寧、沭陽、贛榆等31個縣。

其中:鎮江縣因是省會所在,淮陰縣因是江北軍事重心,東海縣因是邊防要鎮、灌雲縣因是未來重要商港(連雲港),上述四縣,各提一等。


民國時期,江蘇省五次劃分縣的等級,上海也曾是三等縣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月2日,蕭縣由三等升為二等。此後,抗戰爆發,政府工作轉為應對戰爭,一直到抗日戰爭勝利,江蘇省再未進行過縣等的升降。

抗戰勝利後,由於戰爭中戶口損耗,田地荒蕪,人地分離,造成戰前所分縣等已經不能反映實際狀況,內政部遂於戰後組織了一次全國各省的評定各縣等級的活動。在這次評定中,江蘇省61縣被分為4等,其中:一等12縣、二等12縣,三等29縣,四等縣8個。

一等縣有鎮江、江寧、吳縣、無錫、武進、江陰、南通、如皋、阜寧、鹽城、江都、銅山等12個縣;

二等縣有松江、常熟、吳江、宜興、泰興、淮陰、淮安、東臺、泰縣、高郵、東海、灌雲等12個縣

三等縣有句容、丹陽、溧陽、六合、金壇、上海、南匯、青浦、奉賢、太倉、嘉定、寶山、崑山、崇明、啟東、海門、泗陽、漣水、興化、寶應、豐縣、沛縣、蕭縣、碭山、邳縣、宿遷、睢寧、沭陽、贛榆等29個縣;;

四等有溧水、高淳、江浦、揚中、靖江、金山、川沙、儀徵等8個縣。

民國時期,江蘇省五次劃分縣的等級,上海也曾是三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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