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三名男子非法經營“黑網吧”判刑罰款

瀘州三名男子非法經營“黑網吧”判刑罰款
瀘州三名男子非法經營“黑網吧”判刑罰款

庭審現場

四川新聞網瀘州4月22日訊(王鈺 記者 嶽東)“知道經營網吧,要取得文化等部門的許可,但沒有想到去辦理,為找點小錢就開了黑網吧。”抱著僥倖心理的董某某、丁某某、張某,站在了被告人席上。今日,記者從古藺縣人民法院獲悉,被告人董某某、張某、丁某某因犯非法經營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個月,適用緩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至十二萬元不等。

古藺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3月21日至案發前,被告人董某某在未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其位於古藺鎮某中學校對面的住房內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經核算,截止2020年2月7日其非法經營金額為16萬餘元。

2016年底至案發前,被告人張某在未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其位於古藺縣古藺鎮的住宅二樓開設“黑網吧”營利,經核算,截止2020年2月5日其非法經營金額為19萬餘元。

2018年至2020年1月底,被告人丁某某在未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租用他人房屋開設“黑網吧”營利,被偵查人員查獲。經核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其非法經營數額為人民幣11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董某某、張某、丁某某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非法經營數額達十餘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現今,大多數網吧已經走向正規化,證照齊全,合法經營,但仍存在少數的“黑網吧”,不僅未經許可,證照不齊,而且存在縱容未成年人上網、消防設施不全等問題,相關部門應加大監督查處力度,營造良好的網絡營商環境,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古藺縣人民法院供圖)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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