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易优因发布虚假广告,严重误导学生家长被教育局全市通报批评

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

今年暑假期间,我局收到多宗举报投诉东莞学易优培训中心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违规办学。媒体也曝光在2019年中考放榜后,我市学易优培训中心发布喜报,大肆宣传该机构有5名学生中考成绩位居全市前十名,其中腾佳一、刘珈瑜同学分别列全市中考成绩第一名和第二名;另有700分以上学员983人,分别被东华、光明、翰林等民办名校录取。该报道被列入“东莞舆情应对排行榜(2019年8月)”第四条。在9月下旬,我局联合相关镇街教育部门人员对全市28家学易优培训中心及关联机构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发现,东莞学易优培训中心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擅自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学易优培训中心向社会发布的宣传广告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广告内容含有虚假成分,夸大其培训效果,

学易优因发布虚假广告,严重误导学生家长被教育局全市通报批评

学易优培训机构因夸大、虚假宣传被教育局通报批评

严重误导学生家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正案)第四十二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八项“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的规定精神。

二是未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检查中发现学易优培训中心部分机构未在显著区域将课程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部分有公示的机构也存在信息过于简单的问题。机构未与学员家长签订规范性合同。

三是教师、学员管理不到位。机构未按规定对聘用教师进行背景审查,教师风采展示区、教师资格证公示区与教师名册无法一一对应,对教师管理缺乏相应的制度。部分机构未建立学员名册,有的能提供当期部分学员名册的机构也存在信息不全面的情况。

经研究,决定对东莞学易优培训中心予以如下处理:

1.对东莞学易优培训中心的违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责令东莞学易优培训中心立即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各培训点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至所属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学易优培训中心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将此通报转发到辖区内各教育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应引以为戒,严禁违规虚假宣传,严格依法依规办学,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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