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被父母拋棄的孤兒無數,為什麼不說百善不拋棄孩子為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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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孩子被視為縮小版的成人,更多地被視為男人的附屬品(也包括女人),在婚姻全憑做媒、由父母決定的情況下,更不會是“愛情結晶”,古時候的孩子是沒有家庭地位可言的,被視作生產力。

只是隨著思想、社會的進步變革,婚姻自由也就開始被普及,戀愛自由同理,這才有了孩子是愛情結晶的認知,孩子的地位也自然(也確實應當)與父母同等,當然也有商業的介入,商業把孩子捧上重要位置,才有更多的附屬品可以售賣。

這一進步的好處,是推翻了“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的陳舊觀念,孩子也有了人權,也有了法律保障。

稍有良知的父母,都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即便他身患重疾。


淅爸育兒記


有百善孝為先!卻沒有百善不拋棄孩子為先!為何?為何?又為何呢?這其實就是古代政治問題在作怪!孔子思想,是古代政治家很提倡的一種思想,那是因為他的思想有利於政治管理。

包括古代推崇的孝道都是有利於家庭和政治穩固,什麼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多麼可怕和專橫毫無人性可言,可古代就是偏偏推崇!

關於提問者提到的為什麼扔孩子的沒人指點做父母的惡劣無恥行為!卻把孝道放在了第一位?難道是老人比小孩要金貴的多?之所以把孝放在第一位那是因為若是自己不孝讓老人不高興了,老人會有很多方法整自己的子女,別忘了人越老心眼子越多,就算老人看似可憐巴巴其實人家活了這麼久,道業一般都是在子女之上,就算老了看著孩子的臉色行事說話,那也是演技加心計為的想激發孩子對自己的難受之心,老人其實都很聰明,因為人家活的時間長了,心智比年輕人要高,這就是老梁說的:“別給年齡大的玩心眼!你玩不過人家!”這也是為什麼年輕人敬畏老人的原因,因為惹不起。大部分子女孝順都是發自內心的但也有也是捏著鼻子的,怕世人口舌之劍!

扔孩子就沒那麼可怕,孩子智商低,再加上體格小,毫無反抗之力,對自己的利益不會造成任何威脅,再加上國人尊崇輩分,扔個小輩也不會有人說三道四最多說:那時家裡窮實在養不起!扔了孩子也是情非得已!畢竟給了你生命!其實這是比狼都狠……這也是人性之惡!


生活掃描儀


拋棄孩子,證明父母的德行有失,會造成子不孝父母,臣不敬君王的普遍現象。

儒家思想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強化的就是人的奴性,子女要不分是非對錯的孝敬父母,臣子要不分是非對錯的順從君王。所謂三綱五常就是要穩固統治階級的地位。

在這個體制裡,君主是既得利益者,臣子只要為人父母,也會享受子女的愚孝,他們也是既得利益者,子女今天孝敬父母,當他成父母的時候,也會是既得利益者,這樣就形成完美的閉環,每個人在環裡都有自己的地位,除了那個孩子!

被拋棄的嬰兒享受不到皇權,假如他死去也享受不到父權,這種嬰兒是沒話語權的,沒有任何聲音替他們發聲,也沒有任何人能給他們保障。

弱勢群體連說話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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