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财政局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和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和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9号)精神,为推进省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现下达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280万元,用于扶持14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详见附件1),每个重点村安排2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该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考评工作,按时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


附件:1、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绩效目标表


政和县财政局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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