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法院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職能初顯疫情期間成功化解四起行政爭議案件

  4月16日,為全力保障疫情期間中小企業復工復產,不斷優化轄區營商環境,廊坊市安次法院通過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平臺成功化解4起不服行政處罰案件,實現了行政爭議的協調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近期,安次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印刷廠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印刷廠存在多處安全隱患,遂向該印刷廠以及法人李某分別作出15萬元和1.9萬元罰款處罰,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限期整改並交納罰款,但該印刷廠和李某未按要求落實整改且未按期交納罰款。後應急管理局對該印刷廠和李某作出《加處罰款決定書》。該印刷廠和李某對處罰決定和加罰決定不服,遂向安次區法院分別提起4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罰和加罰決定。3月6日,安次法院受理了此案,行政庭庭長劉振福負責承辦。

  3月18日,安次區法院成立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因正值新冠肺炎期間,對涉及中小企業的案件,劉振福庭長高度重視,為了推動該案快速妥善化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會同本院速調中心法官楊家朋分頭做好訴中協調工作。一方面積極做李某工作,通過釋法明理讓其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以及安全隱患造成的危害後果,轉變其思想認識,緩和與執法部門的對抗情緒。另一方面與應急管理局進行協調,從優化營商環境、疫情期間支持中小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為企業減負等方面溝通意見,爭取減少對該印刷廠及李某的處罰。經過反覆多輪溝通,李某認識到自身的違法行為,願意交納罰款,但希望免除加罰,應急管理局認為李某已意識到自身錯誤,處罰已達到目的,遂同意免除加罰。於是李某主動交納了16.9萬元罰款,撤回了起訴。至此,4起行政爭議案件圓滿化解,社會效果良好。

  這4起案件的妥善化解突顯了行政爭議化解中心的職能作用,和諧了幹群關係,減輕了當事人訴累,促進了行政爭議實質化解,也為下一步工作有序開展積累了經驗,打下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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