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
申请办证指南
慢性病
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
特殊病
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药物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
办证指南
一. 受理范围
适用于巍山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特殊病和慢性病待遇申请的办理。
二、政策依据
1.《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大人社通〔2017〕4号);
2.《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310号)。
三、实施机关
巍山县医疗保障局。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巍山县医疗保障局医疗审核窗口。
地址:巍山县便民服务大楼一楼左转。
五、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即时办结。
七、服务收费及依据
本服务项目不收费。
八、咨询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巍山县医疗保障局医疗审核特慢病办理窗口。
受理地点:巍山县医疗保障局医疗审核科窗口(巍山县便民服务大楼1楼大厅左转)。
2.电话咨询。0872-6126541。0872一6127999
(二)咨询回复
当场回复。
九、办理流程
(一)申报
申请人先在就诊医院或就近辖区乡镇医疗工作站或医保局领取特慢病申请表并由医院加盖公章,备齐申请病种所需的所有检查诊断资料后报送就近辖区乡镇医疗工作站即时办结或医保局特慢病办理窗口进行即时办结。
申报时间: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7:30。
(二)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及时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办资料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要补办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现场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办理流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在取得特殊病慢性病就医证后即时生效。
来源:巍山微视
原标题:@巍山人,医保慢性病、特殊病申请办证指南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张如尘
审核:字丹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