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交警部门推进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

长期以来,部分交通违法人存在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交警束手无策的错误认知,大量的交通违法得不到及时处理、缴纳。为扭转局面,近一段时间以来,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掀起交通违法“清缴风暴”,强力推进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共催办案件2000余起,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1500余人次,致信500余人次,发公告10个,累计收缴罚款73690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9起,人民法院开具《行政裁定书》10份,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为全力推动强制执行工作开展,交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支队长董华清多次对本项工作进行批示、调度,要求法制大队组成专班,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吃透法律程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此,支队法制大队先后三次组织法律顾问、直属三个大队违法办主任、业务骨干召开研讨会,研究相关规定,明确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标准、公告程序等,并多次联系桃城区人民法院,会同法官就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材料、方式、时限进行分析研究。

为更好地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直属三个大队组织专门力量对库存违法数据进行分类筛查,形成工作台账,并责专人负责通过电话、挂号信和EMS的方式逐一通知当事人,告知权力和义务,对在规定时限内仍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当事人,依法向桃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为提高行动影响力,支队还通过本地主流媒体、短信、“两微一抖一网”等途径,多层次、多角度、高频次、大篇幅宣传“交通违法清缴行动”的目的意义、行动的法律依据、拒不履行裁定的被执行人将承担的后果等,切实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下一步,此项工作将向全市交警系统推开,各县交通违法“清缴”工作将强势推进。今后工作中,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超期不及时处罚交通违法,特别是酒驾、驾驶报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用足用全法律手段,引导交通违法者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交通违法人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申请法院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震慑力,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衡水晚报 赵秋承 陈瑞璇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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