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清理垃圾不及時,城管拉來垃圾箱堵門口,商戶:煙也被拿走

近日,在雲南昭通,一位超市商戶抱怨,城管讓他將店鋪門口的垃圾清掃掉,因為自己沒有及時打理,結果遭致“反人類”懲罰,城管二話不說,就把一個巨大的鐵皮垃圾箱拉來,堵在了超市的大門口。

商戶清理垃圾不及時,城管拉來垃圾箱堵門口,商戶:煙也被拿走

編輯

由於垃圾桶佔地面積太大,擋住了進出口,該商戶根本無法正常開門營業,無奈之下,當天只好同意繳納500元的罰款,隨即,城管將其門口的垃圾箱拉走。因擔心商戶不按時去交罰款,城管又拿走兩條煙作抵押,這樣的操作再一次激起了超市老闆的不滿。

客觀來說,作為商戶,“門前三包”已是常態,理應承擔部分維護市容市貌的義務,而城管作為執法人員,進行適當的干預與懲戒,其實並沒有什麼問題。但之所以這次釀成衝突,很大原因還是在於個別城管人員的執法尺度和辦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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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用“垃圾桶擋門”的操作,其實並不是第一次出現。去年12月,在福建泉州,一家鞋店商鋪門口正中央,就擺著一個數百公斤重的鋼筋水泥垃圾桶,其緣由就是為了懲戒該商戶沒能及時處理門前垃圾。

不過,城管人員的這次做法,卻得到網友普遍點贊,首先垃圾桶的體積適中,不至於影響到該商戶的正常經營;其次,城管的態度非常明確,垃圾桶只懲戒性擺放數小時,只要店家能自覺規範投放垃圾,他們將及時撤回,讓商戶吸取教訓即可,點到為止。所以,面對這樣張弛有度,對症下藥的操作,自然叫好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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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一次在雲南昭通“如法炮製”,當地城管人員就有點過猶不及了,首先,他們選用的垃圾桶體積過於龐大、沉重,以致於直接把超市大門堵死,導致商戶的生意根本做不下去,從一開始,就造成了“敵對”的情緒,本該是勸阻,結果成了“添堵”。

此外,在商戶勉為其難妥協罰款之後,城管人員不按合法程序出牌,強行帶走兩條煙假意“抵押”,實在有點欺人太甚。作為執法者,毫無規章制度,毫無紀律準則,我行我素,缺乏最起碼的職業素養,如此操作,怎能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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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國城管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手段都值得商榷,很多社會底層矛盾與衝突,正是因此而起。

其實,這些年城管的態度已經柔和了很多,比如頗受好評的“眼神圍觀式”執法,就是一種相對可行的操作,既能避免直接引發衝突,也能施加隱形的壓力。當然,城管和商戶、小販,也能有更為和諧的相處模式,這次疫情期間,成都市相關部門就規定,特殊時期不限制流動小販和商戶佔道擺攤,只要保證衛生環境安全即可,城管不再是“驅逐者”,而成了“保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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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疏”永遠強於“堵”,城管和商戶並非天生仇敵,他們只是站在不同的立場,其出發點都是服務社會,養活自己。因此,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寬容,不必強人所難,把事做絕,只要時刻保持溝通和平等,時刻注意尺度和素質,“城管”將不再是一個不被待見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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