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師:以案釋法之88,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慈溪刑事律師陳亮:今介紹以案釋法之88,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可能大家對網絡犯罪聽到的較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聽到較少,今介紹一個案例。


慈溪刑事律師:以案釋法之88,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以案釋法之88,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今介紹以案釋法之88,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可能大家對網絡犯罪聽到的較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聽到較少,今介紹一個案例。

一.案情簡介

2018年3月,鄭某得知其女友吳某的一個朋友陳某急需用錢,便要求吳某給陳某講,以陳某的名義辦理【銀】行卡和實名認證的支付寶給其使用,其給陳某好處費。

陳某明知鄭某在參與網絡【賭】博活動,但仍然答應幫忙,分別辦了三張【銀】行卡,和自己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號並綁定鄭某提供的手機號碼及郵箱給鄭某。鄭某付給陳某1萬元好處費。

之後鄭某將陳某提供的【銀】行卡和支付寶賬號,用於網絡【賭】博犯罪活動的資金結算。經查證,從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間,鄭某通過這些卡和賬號,用來進行【賭】博資金結算的金額高達2000餘萬元。

法庭經審理認為,陳某明知自己提供的支付寶賬號和【銀】行卡可能被他人用於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仍將其提供給他人,導致大量網絡【賭】博資金的支付結算,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二.案件的典型意義

網絡犯罪不僅嚴重侵害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而且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甚至【國】家安全,依法有效懲治網絡犯罪已經成為一項重要任務。

本案被告,明知他人會將其提供的支付寶賬號和【銀】行卡用於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為得到1萬元錢繼續提供,這實際上是在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專門的服務,在助長網絡犯罪的氣焰,必須打擊。

三.相關法律規定

1.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設的【獨】立入罪。

2. 兩高《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列出七條可認定為“情節嚴重”,其中一條就是資金結算二十萬元以上的;

3. 刑法規定: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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