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移動拒絕用戶攜號轉網被通報:罰款5萬元,5人被處理

  近日,西安曹先生反映,自己到移動公司攜號轉網,發現協議被延長18年且不能銷號,引發熱議。11月25日,陝西省通信管理局發佈調查通報,認定陝西移動西安分公司行為違法,罰款5萬元並對5名負責人進行處理。

西安移動拒絕用戶攜號轉網被通報:罰款5萬元,5人被處理


  以下為通報全文:

  陝通局信管函〔2020〕191 號

  中國電信陝西公司、中國移動陝西公司、中國聯通陝西省分公司:

  近期,我局對中國移動西安分公司(以下簡稱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2020 年 10 月 13 日,接部信管局通知,要求我局對網傳 “男子攜號轉網遭拒 協議被延長 18 年:註銷也不行”事件調查處理。我局隨即對此事件立案調查,通過調取業務系統資料、上門詢問用戶、聽取彙報等方式,核實事件情況。現查明,西安移動根據本企業靚號管理辦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 20 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並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用戶網上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違反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款、《電信條例》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依照《電信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我局給予西安移動警告、並處罰款 5 萬元的行政處罰。由於西安移動處理不當,造成用戶在網上發佈攜轉受阻視頻,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對我省攜號轉網服務造成不良影響。我局要求陝西移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經陝西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西安移動分管副總經理誡勉談話。經西安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小寨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記過處分、小寨分公司原總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原市場部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品質管理部經理全市通報批評。

  各基礎運營企業要從此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嚴格執行《電信條例》,認真落實《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九不準”的要求,結合通報中反映問題,全面開展自查整改,糾正違規行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共同維護良好的電信市場秩序。

  陝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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