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4年,闖王李自成僅用時3個月就攻破北京城,明朝宣告滅亡。耐人尋味的是,明朝可以說是最有骨氣的王朝,當時的統治者一直奉行“不和親,不納貢,不稱臣,不割地”的對外政策。
那麼如此有骨氣的王朝,怎麼會輕易亡於起義軍之手呢?
有人將明朝滅亡的原因總結為土地兼併和吏治腐敗。在明朝後期,土地兼併的現象非常嚴重,權貴階層利用強權不斷吞併農民的土地。在明朝,農民是納稅的主力軍,農民失去土地後,導致國家的財政越來越困難。
在明朝末期,吏治腐敗同樣非常嚴重。李自成攻至北京城下時,崇禎皇帝為了彌補財政的不足,號召眾大臣捐款。沒想到眾大臣個個哭窮,一分錢都不想多出。大太監王之心只願拿出一萬兩,其他大臣的捐款數則多在幾十至幾百兩之間。
然而據《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入北京城後,從眾大臣身上共搜刮到約8000萬兩白銀。僅在崇禎帝的老丈人周奎一家,就搜刮出白銀50多萬兩。也難怪崇禎帝在北京城破後,說出“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皆亡國之臣”這種話來。
不過,土地兼併和吏治腐敗是王朝後期普遍存在的通病,明朝迅速滅亡的原因顯然不是這兩個。闖王李自成能在短期內推翻大明王朝,小冰期是關鍵因素。
氣候一般可分為暖期和冷期,在16世紀中葉-19世紀中葉,人類進入了一個相對寒冷的時期。在中國,這個時期恰巧處於明清時期,所以人們又稱這段時期為“明清小冰期”。“明清小冰期”在明朝末年達到頂峰,進入清朝後又逐步回暖。
“明清小冰期”導致明朝後期自然災害頻發,而且這些自然災害的破壞程度很大,覆蓋範圍也很廣。我們看看《明史》對於這些自然災害的記錄:
崇禎元年夏,畿輔旱,赤地千里。三年三月,旱,擇日親禱。五年,杭、嘉、湖三府自八月至十月七旬不雨。六年,京師及江西旱。十年夏,京師及河東不雨,江西大旱。十一年,兩京及山東、山西、 陝西旱。十二年,畿南、山東、河南、山西、浙江旱。 十三年,兩京及登、青、萊三府旱。十四年,兩京、山 東、河南、湖廣及宣、大邊地旱。”
小冰期不僅使華北、西北地區連年乾旱,甚至溼潤的江南和湖廣地區也連續幾月乾旱少雨。從1635年起,全國有25座城市連續4年以上發生乾旱,華北地區的北京、保定、邯鄲等城市更是出現了連續7年以上乾旱。
中國古代一直是以農立國,“明清小冰期”導致全國氣溫驟降,降水量極其不穩定,這直接摧殘的就是農業。連年的乾旱導致莊稼顆粒無收、牧草死亡,不管是農耕民族還是遊牧民族都面臨生存的考驗。
當旱災引起饑荒,整個社會也開始變得動盪不安。當時的百姓為了活命,甚至“父子夫婦互易,命曰人市”。百姓生存日艱,軍隊也不好過。闖王李自成本來是一個守邊的軍人,由於小冰期帶來的氣候突變,權貴尚且難以自保,更何況他們這些微不足道的驛卒呢。
所以,“明清小冰期”導致明朝在後期已經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了。連年的乾旱直接摧毀了明朝的經濟基礎,明朝的統治者為了彌補財政的不足,甚至要屈尊向大臣借錢。當“君不是君,臣不是臣,民不是民”的時候,脆弱的大明王朝輕易就被李自成率領的起義軍擊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