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廠廢物直排河流,吳起“檢察藍”護衛洛河“生態綠”

2019年7月份,吳起縣人民檢察院在加強洛河流域環境治理監督的過程中,發現吳起縣金佛坪村蘆角養殖場(存欄數量480餘頭,屬於規模養殖)距離洛河直線距離不足100米,在禁養區範圍內,大量養殖廢物未經有效處理直排、偷排入河流,汙染周邊環境。

養殖廠廢物直排河流,吳起“檢察藍”護衛洛河“生態綠”

在發現這一情況後,該院及時向吳起縣街道辦、延安市生態環境局吳起分局反映相關情況,並先後發出2份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積極促進整改。在檢察建議發出後的法定期限內,上述兩個單位都作出了書面回覆,但是經檢察人員跟進監督,發現該養殖場並未關閉或搬遷,仍然存在生豬尿液糞便防滲漏措施未有效改善,糞汙等汙物未做無害化處理等問題。吳起縣人民檢察院認為吳起分局作為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及禽畜養殖汙染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有對禽畜養殖的環境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的法定職責,在該案中存在怠於履職的行為。

養殖廠廢物直排河流,吳起“檢察藍”護衛洛河“生態綠”

2019年11月份,經向上級院彙報,延安市生態環境局吳起分局怠於履職案由上級院指定寶塔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至寶塔區人民法院。在審理階段,因政策調整,蘆角養殖場所在的區塊被劃定為限養區,且在延安市生態環境局吳起分局的整改要求下,該養殖場的經營人員按照相關環保政策要求,改善了養殖廢物的存放、處理等硬件設施,並對養殖廢物進行了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養殖廠廢物直排河流,吳起“檢察藍”護衛洛河“生態綠”

自2019年以來,吳起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針對環境資源保護,多措並舉督促相關單位依法履職,通過監督形成合力,為打造開放繁榮精緻典雅的綠色吳起貢獻檢察力量。

來源:吳起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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