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加班費怎麼算?加滿5天不補休,最少應得960.96元

“五一”勞動節首次迎來5天連休小長假,期間勞動者加班工資應該怎麼算?記者從人社部門獲悉,勞動者“五一”假期加班5天不補休,加班費最少應得960.96元。

根據2020年勞動節假期安排,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其中,5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在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5月2日至5日4天假期為休息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政策規定,目前鄭州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900元,以此為基數,計算加班工資應當按每月平均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每個職工平均每日最低工資約為87.36元。在此基礎上,5月1日法定假日,勞動者當天加班工資不得低於262.08元。5月2日~5日4天休息日加班工資按照兩倍計算,每天不得低於174.72元,4天累計為698.88元。這也就是說,勞動者如果五一假期連續工作且不補休,5天加班費最少應得960.96元。

市勞動監察部門提醒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只是職工計算加班費的底限,企業實際應按照勞動者本人實際工資計算支付。此外,實行小時工資制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也依法享有相應的加班工資待遇,鄭州市市區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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