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着力做好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

按照全省检察机关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市检察院对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检察机关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进行再部署,并要求各基层院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察监督。


市检察院着力做好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

2月28日,市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车建丽带领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到平定县、盂县看守所,再次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期间,车建丽专职委员详细了解了看守所后勤保障情况、防护用品配备及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备勤民警管理情况及远程提讯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及派驻检察室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看守所民警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肩负起自己的职责,杜绝侥幸心理,加强对隔离备勤民警的管理,切实防止出现输入型病例。驻所检察干警要切实肩负起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要借鉴其他市院经验做法,抓住监督重点,使监督取得实效;要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协调看守所做好远程提讯工作,防止因疫情防控发生超期羁押,切实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


市检察院着力做好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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