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迎:真誠幻覺

本文來源:財新網

轉載自:人文學會

合群,是人類經數萬年演化而形成的重要特性,它是基因的,也是文化的。對個體而言,它是生存策略;對群體而言,它是解決合作和協調不可或缺的工具。

但合群也帶來負面後果。

出於社會壓力,人們會言不由衷,行不守信,經常說自己私下不相信的話,做自己私下不認同的事。結果是,一些壞的規範能成為普遍的社會行為準則流行起來,甚至導致巨大的社會災難。

比如,近代之前歐洲貴族間盛行的決鬥,就是一個惡習。出於所謂的“尊嚴”,一點雞毛蒜皮的爭執就可以讓當事人把生命賭上,不挑戰沒面子,不應戰也沒有面子。

還有宋代之後中國婦女的纏腳,無論從哪方面看都沒有好處,但流行一千年。一個兩三歲的女孩就被父母摧殘得死去活來,只是因為所有的父母都這樣做,你不這樣做,女兒長大就找不到婆家,所以摧殘也是愛的表現。

再比如,在納粹統治時期的德國,愛國=反猶,所以幾乎所有德國人都成了反猶主義者,因為沒有人敢不愛國,結果導致600萬猶太人被屠殺。

赫爾曼•戈林,這位希特勒的干將,本來並不是一個強烈的反猶主義者,私下甚至對猶太人有點同情,他的副手米爾奇還有一個猶太人父親,但為了表現出對希特勒和納粹黨的忠誠,他支持1935年制定的紐倫堡排猶法,提出一系列迫害猶太人的舉措,還於1941年直接下達了對猶太人的“最終解決”命令。

社會心理學家通過大量的經驗和實驗研究證明,當人們擔心自己可能被指控具有某種不可接受特質時,他們通常會表現出具有完全相反的特質。這就是“真誠幻覺”(illusion of sincerity)。

比如,一個膽小的人害怕被人說自己膽小,會故意做危險的事情;一個性格冷漠的人有時會表現得過分熱情。這被弗洛伊德稱為“反應形成”(reaction function),其實是一種自衛方式。

讓我舉幾個實驗研究的例子。

1)

在莫羅可夫(P. Morokeff, 1985)做的一項實驗中,研究人員首先對62名女性實驗參與人做了“性罪感”(sex guilt)評估,然後讓她們看一些色情作品。可以推斷,性罪感高的人會認為色情作品是不可接受的。

與此相一致,她們確實報告說,她們在觀看色情作品過程中的性衝動比較低。但生理學測量指標顯示,她們的性衝動實際上比那些性罪感低的女性還要高。

生理反應和自我報告之間的矛盾表明,這些性罪感高的女性主觀上否認她們的生理衝動,目的是顯示自己的性罪感確實高。

2)

亞當斯、賴特和羅爾(Adams, Wright and Lohr, 1996)對男性做了一次類似的實驗。

研究人員首先對64位實驗對象做了“同性戀憎惡度”(homophobia)評估,其中35位憎惡同性戀,29位認可同性戀。然後,研究人員讓每個實驗參與人觀看了一段同性戀性愛的錄像帶。觀看錄像帶之後,憎惡同性戀的男性報告他們在觀看過程中的性衝動水平很低。

但生理學測量指標顯示,他們的性反應甚至高於其他參與人(即認可同性戀的人)。因此,自己報告的主觀反應與他們的身體反應正好相反:最受同性戀刺激的男性正是那些對同性戀持負面態度的男性。

做政治上正確的事是人們通常的行為規範。

3)

達頓和裡克的一項實驗發現(Dutton and Lake, 1973),如果白人實驗參與者在參加測評後被告知他們有種族歧視傾向(實際上沒有),在隨後扮演模擬法庭陪審團成員時,他們給黑人定的罪比給白種人要輕得多;

如果走出大門遇到乞丐搭訕(其實是實驗的一部分,但實驗參與人不知道),他們對黑人乞丐比對白人乞丐也更慷慨。他們這樣做,就是想避免被人說他們是種族主義者。

僅僅自己遵從規範是不夠的,還必須指責、甚至嚴懲那些違反者。這是因為,人們還在意一個人出於什麼原因遵從規範。真信徒對冒名者有著強烈的藐視,因為後者遵從只是出於功利的考慮,不夠真誠。出於錯誤的原因遵從還不如壓根就不遵從。

為了不被暴露成“偽君子”,假信徒必須充當“執法者”,通過懲罰不遵從者,以顯示自己的真誠。這也是“真誠幻覺”。

比如,剛加入邪教或黑社會組織的人一定要表現得更為瘋狂。借用“皇帝新衣”的寓言,為了不讓自己在眾人面前顯得“愚蠢”,每個大臣不僅要自己假裝看見了皇帝穿著漂亮的新衣,而且必須斥責、甚至毆打那個說皇帝沒有穿衣的小男孩。

4)

韋勒、庫瓦巴拉和梅西(Willer, Kuwabara and Macy, 2009)的三個實驗證明,在公開場合,人們確實會充當“壞”規範的“執法者”,以顯示自己的真誠。

在一個品酒實驗中,實驗參與人被告知他將參加一個六人組成的品酒小組,每個人坐在計算機前,品嚐三種不同的酒,然後將自己的評分輸入計算機,每個人的評分其他人都可以看到,因而是公開信息。

標註A、B、C的三杯酒其實來自同一瓶酒,只是C杯加了點醋,A和B完全相同。實驗參與人被告知按順序打分,自己排在第五位,前四位給出分數後他再打分,第六位最後打分。其實其他五位都是實驗人員用計算機模擬的虛擬“參與人”,但真正的參與人不知道。

前四位虛擬“參與人”給A杯酒的打分分別為5、5、4、5,遠遠高於給B杯的評分(分別為1、2、1、1、),儘管這兩杯酒實際上完全相同;對B杯的打分甚至低於C杯(分別是2、2、2、2),儘管C杯是加了醋的。

在實驗參與人打分後,第六位虛擬“參與人”給A和B杯打了相同最高分,即5分,給C杯是2分。在對三杯酒評分後,每個參與人被要求對小組的其他人的品味做出“同行互評”。

實驗共有52個實際參與人(因而假定有52個品酒小組),其中一半被告知他們對其他人的評價是保密的,另一半人被告知他們對其他人的評價是公開的。

實驗結果是:

第一,對完全相同的兩杯酒A和B,實驗參與人對A的平均評價顯著高於B(A平均得分4.39, B平均得分3.96),其中27人(52.9%)給B評分低於A(其中3人(5.9%)給B的評分甚至低於C);13人(25.5%)給A和B的評分相同;11人(21.6%)評價B好於A。

第二,在同行互評時,當評價信息是公開的時候,參與人傾向於給“主流”意見(即前四位虛擬“參與人”)打高分;但評價不公開時,參與人對非主流觀點(即說真話的第六位虛擬“參與人 ”)的評價更高。

上述發現意味著,第一,大部分人是跟隨“主流”的(即前四位虛擬“參與人”認為A杯好於B杯),即便他們私下並不認同“主流”第二,人們在公開場合會懲罰“離經叛道者”(即說真話的第六位虛擬“參與人”),儘管他們私下更認同他的觀點

5)

另一項有關“論文評價”的實驗給出了類似的結論。

在這項實驗中,76個實驗參與人被要求讀一篇論文,然後給出自己的評分。這篇論文其實是胡編亂造的,但參與人被告知是哈佛大學一位著名教授寫的。

16位評分不被公開的參與人給論文打了低分,但60位評分將公開的打了高分,因為各自小組的四位虛擬“參與人”給論文打了高分。

在同行互評中,隨大流的參與人對“主流意見”(前四位虛擬“參與人”)的評分高於非“主流”(第六位),而少數堅持獨立判斷的參與人對非“主流”(第六位)評價更高。

特別地,互評信息被告知不公開的30位參與人的評價中,說實話的虛擬“參與人”(第六位虛擬參與人)平均得分和“主流”(前四位虛擬參與人)的平均得分基本相同;而在互評信息將被公開的另外30位參與人的評價中,“主流”意見的平均得分遠高於非“主流”得分。

這就像我們在現實中看到的,有些人為了顯示自己的“博學”,或者害怕別人說自己膚淺,一方面對“著名學者”的論著肉麻地吹捧,另一方面貶低其他不以為然者。大部分人認為好的作品未必是真的好作品。

“真誠幻覺”在現實中隨處可見。在“民族主義”變成民粹的時候,有什麼比將其言論與自己不同的人說成“賣國賊”更能顯示自己的“愛國”情懷呢?至於他們自己是否真的愛國,就不重要了。

讀文||張維迎:真誠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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