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給一點居民小區管理的建議嗎?謝謝?

用戶4406468610108685


見意國家對物權法實施十五年耒前期物業侵佔全體業主公共產權部分的收入跟清算一下。那是業主的產權,收入當歸全體業主,為什麼前期物業佔有。應當貪汙論處,並反還給業主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溪山山人


百人百性,服務性質行業飯本就不好吃,居民小區怕要加更字了,無論是服務還是管理都要人去做,而涉及人必然有費用,理論上說服務好管理水平高,也要相應素養的人,所以難啊,怎麼辦呢,個人覺得在小區管理當中,能不收的,少收的費用越少越好,儘量爭取多的政府幫服政策,這樣涉及錢的事少了,普通老百姓也就不緊張了,心情放鬆了,很多需要居民配合理解的事和規定,就會容易在小區提廣採納接受,當然也會更快看到效果,形成良性互動,這時再儘可能利用小區設施,提供適度有償服務貼補工作人員支出,小區居民先看到實實在在的變化,當然也會體量為小區管理當家人的付出,總之,是用管理服務來獲取小區空間和人群數量,再為這些,提供特色有償服務獲得運營收益,小區管理這工作挺難搞的,在其中找到各方都接受的平衡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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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牌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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