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思明強力整治房地產違法廣告立案查處3家房地產銷售企業

本報訊(葉生明 記者陳家華 發自廈門)近日,廈門市思明區蓮前市場監管所接到消費者王某投訴某商業樓盤的銷售人員售樓時承諾使用年限50年,籤合同後卻矢口否認。王某想要退房,但是銷售人員不退定金,雙方協商未果,故進行投訴。

接到投訴後,蓮前所執法人員經過調查確認該房地產開發企業證照齊全,但發現王某購買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僅剩42年5個月。原來,王某簽訂的購房合同標明土地使用權自2010年10月15日至2060年10月14日,年限為50年;由於合同是2018年5月簽訂的,至2060年10月為止,土地使用年限僅剩42年5個月。

王某表示簽訂合同時因為銷售人員承諾使用年限50年並催促消費者交定金、籤合同,所以未看清合同內容就匆匆支付定金、簽訂合同。後來王某仔細閱讀合同,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僅剩42年5個月,想退房。

隨後執法人員對該樓盤銷售負責人進行約談,樓盤銷售負責人劉某承認在商業房銷售過程中存在言過其實的宣傳。執法人員指出該樓盤銷售人員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過執法人員的調查、調解,該樓盤銷售負責人劉某同意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向王某返還定金101萬元。至此,該起投訴得到圓滿解決。同時,蓮前市場監管所也對該樓盤的虛假宣傳行為予以依法立案查處。

今年以來,蓮前所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對轄區房地產違法廣告進行強力整治,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內的房地產戶外廣告牌、宣傳單、售樓部等進行了全面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承諾內容;是否含有虛假、誇大宣傳的違法行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發布房地產廣告行為。在行動中,蓮前所共出動執法人員100餘人次,檢查樓盤23個,現場責令改正5家,對3家涉嫌虛假、誇大宣傳的房地產銷售企業進行立案調查

蓮前市場監管所負責人李毅芬表示,將繼續抓好日常監管,不斷加強對轄內房地產行業廣告行為的日常監管,鞏固階段性整治成果,推動轄內房地產行業健康規範發展,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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