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版權不完全指南:這些坑,你踩過嗎?

圖片版權不完全指南:這些坑,你踩過嗎?

今天,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當下,越來越多企業和個人的版權意識逐步加強,國內版權環境越來越規範,市場對於正版圖片的需求也越來越多。另一方面,隨著新媒體和網絡的快速發展,侵犯圖片版權的事件時有發生,嚴重侵犯了創作者的著作權,也影響著自身的長遠發展。

為了讓大家“成功避坑”,IC君盤點了圖片版權裡常見的一些"坑"。你踩過嗎?

圖片版權不完全指南:這些坑,你踩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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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常識坑:先授權後使用,順序準則需牢記

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是一定要事先取得權利人許可的。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47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屬於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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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搜索坑:“一鍵保存”有風險

沒有圖?用百度!還有搜狗、360、Google等搜索引擎。通過它們搜圖用圖,已經成為大多數人習以為常的事情。但往往“理所應當”的時候,坑就出現了:在搜索網站免責聲明中提到,通過搜索引擎技術和服務所得的搜索結果鏈接的網頁,以及網頁的所有內容,均為網頁的所有者製作和提供。此外,在其自身網站所包含的圖片等資料的版權,明確要求用戶不得用於商業目的。網絡世界很豐富,可“一鍵保存”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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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來源坑:來源不明或模糊要謹慎

“一鍵截圖”和“複製粘貼”都被稱為互聯網時代的"偉大發明",但從他人已發表的圖文或商業圖庫中複製、截圖使用圖片,並不代表複製了他人的版權,仍然需要承擔版權侵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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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坑:“圖片來源於網絡”並不代表獲得授權

在很多新媒體的日常傳播中,會經常使用“××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等話術對圖片來源進行模糊處理,以為這樣就可以避免版權糾紛,還可以達到宣傳目的。其實不然,作為圖片的創作者,其始終享有對圖片的著作權,標註圖片來源於網絡並不代表獲得授權,模糊來源擅自使用,仍為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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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規則坑:未經授權許可僅標註署名與來源的使用行為仍侵權

以為侵權只存在於署名和出處麼?完整地保留了作者署名、出處和水印後,將他人圖片作品用在業務宣傳中,美其名曰這是在打廣告,幫助權利人增加曝光度,是不是就不侵權了呢?很遺憾,並不是!你尊重了署名權,但未經授權許可,還是會侵犯其他著作權權利,存在侵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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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機坑:僥倖心理不可取

“從互聯網的海量信息中獲取一張圖片進行使用,權利人都未必知道圖片被‘借用’了,況且版權保護的成本那麼高,就算髮現了直接刪去即可。”很多人抱著這樣的投機心理。但殊不知,僥倖心理風險極高,通過合法渠道獲得授權許可可能需要支付一些代價,但長遠來看絕對是對您和企業最負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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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印圖標坑:無水印圖片勿隨意使用

一般情況下,權利人會通過文字署名、水印署名的方式對其圖片作品標註出處。但還有很多人,為了圖片呈現效果更好,或在無意識下,將沒有水印的圖片在網絡上傳播。無水印,不等於沒有版權,隨意使用,將遊走在侵權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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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署名坑:勿以喜好,強加記號

能夠跳過上方“水印坑“,不一定能跳過此條“署名坑”。當我們使用高質量圖片時,切記不可因個人喜好在他人作品上署自己的名字,也不得修改他人署名,否則涉嫌侵犯他人署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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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鴉坑:他人作品不要隨意修改

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將經過修改的圖片通過社交平臺進行傳播使用,或直接對圖片進行修改使用,極有可能會侵犯著作權人對該圖片享有的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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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轉載坑:未經許可擅自轉發要當心

未經權利人授權許可,擅自在其網站、微信公眾號中轉發使用第三方刊載的權利人圖片,侵犯了權利人信息網絡傳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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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坑:切忌轉發有侵權風險的圖文

“隨手轉發”,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臺隨處可見,而這往往也隱藏著被連帶侵權的風險。當轉發的原文存在言語不當,或圖文抄襲等情況時,一旦原文面臨法律風險,自己也無法避免連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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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風港坑:沒有什麼是侵權行為的避風港

避風港原則本是為了保障社會公眾的利益,讓優質內容通過互聯網這一平臺得以廣泛傳播的港灣,但近來卻屢被鑽空子。要知道,此原則並非侵權行為的避風港,正所謂“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沒有什麼會保護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遵紀守法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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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邊界坑:遵守法律法規,莫突破合理使用邊界

為了保護公眾利益,《著作權法》第22條對“合理使用”進行了明確約定,比如為了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目的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圖片可以不支付報酬等,但是進行合理使用,不僅不可以損害作者的人身權,還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名稱,不支付報酬可不能越過合理使用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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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圖坑:使用新聞類圖片需授權,不能想當然

新聞類圖片是通過視覺手段來傳達新聞信息的圖片作品,並不等於時事新聞,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在使用新聞類圖片時依然需要獲得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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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IP坑:那些你我熟知的形象都需取得授權

或許你會有這樣的疑問?那些我們所熟知的形象,難道不是公開、免費的麼?其實,圖片中含有知名IP形象的,同樣在沒有獲得權利人授權許可下不得商用。如果你在無人荒島中求救,只需要畫一隻米老鼠,那麼宇宙最強法務團隊迪士尼法務就會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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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坑:不盈利並不是侵權行為的擋箭牌

當侵權行為發生後,主張侵權行為沒有獲利並不代表可以免責,該承擔的責任仍舊需要承擔。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提前避坑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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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坑:帶人像的圖片要雙許可

一般來說,有人物肖像的圖片,若以盈利為目的進行使用,既要獲得圖片著作權的授權,還要徵得拍攝對象同意。雙重許可,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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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坑:明星藝人公關圖不可隨便使用

娛樂新聞永遠是茶餘飯後的熱點,當紅明星藝人在微博發了公關圖,拿過來用在微信公眾號發個軟文帶帶貨,可能分分鐘10w+,有了流量有了關注還有了money,同時也帶來了超高的法律風險。社會公眾人物的肖像是有價的,名人公關圖並不絕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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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冠李戴坑:配圖與事實相符才是王道

即使獲得使用圖片的著作權和第三方權利人的肖像權,在圖文配合時仍要謹慎。切記含有人物肖像的圖片不可用在敏感話題中,否則會侵犯自然人的人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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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來坑:國外網站下載的圖片須謹慎

根據我國簽署的《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規定,公約成員國公民作者的作品也同樣受到我國的版權保護。同時,很多國外的圖庫公司授權國內相關公司使用或代理維權。所以,若將從國外網站下載的圖片用於商業用途,也存在侵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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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指南不在多,有心則靈。任憑圖片版權的“坑”再怎麼多,最關鍵的是要多瞭解版權知識,關注圖片的正確使用方法。當然,從正規優質的圖庫平臺選擇、購買、使用正版圖片,方為避免入坑,降低法律風險的最優解。

上一期內容中,擁有20年行業積澱的IC photo,為大家帶來了一份“避坑秘籍”,你所關心的:超實用的用圖誤區解讀、必須瞭解的圖片使用指南,都濃縮於這節課中,並可以根據不同需求定製專屬培訓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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