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同工同酬的“春天”有希望嗎?

春天在希望的田野上,手捧著一束鮮花,是何等的興奮和自豪。或許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夠順風順水,有錢有權,可以在生活中混得好一點,不想過流離失所的日子。

而我們從小就踏上了學習的道路,從小學至大學,差不多花費了二十多年的成長時間,為的是能夠學到更多的知識,在社會上能施展才能,能夠勝任生活的點點滴滴~

然而事業單位、公務員、教師等被人們時常的掛在嘴邊,是份體面的工作,於是很多人真的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好不容易擠進了事業單位。但是在事業單位裡面,也還是會有臨時工的存在,而臨時工唯一的就是薪資待遇等,不能同工同酬?

我們先來看看事業單位的含義: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

那麼很多臨時工在說,我們可以等到實現同工同酬的那一天嗎?還有希望嗎?

希望是有的,目前事業單位在改革,2020年底事業單位改革將全部完成,那麼很多事業單位如果取消編制之後,事業單位臨時工的工資也不一定比編制內的工資差。

第二就是備考事業單位,通過筆試、面試環節,進入編制內,成為編內人員,這樣也就實現同工同酬了。你們覺得呢?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同工同酬的“春天”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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