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有關拆遷的法律常識,早知道少吃虧!

2020年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法律是怎麼樣一個存在,每個人心裡都有不同的答案,在法律行業內的人看來,法律代表了公平正義、社會秩序、行為底線,而對從來沒有接觸過法律,也可能認為法律只為權勢和金錢服務的工具。

強者面對公正、弱者得到保護是法律創設的初衷,但社會現狀距離願景還有一段距離,推動法治進步不僅是法律工作者的任務,更需要每位公民參與進來,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史西寧律師為大家講解拆遷中的常見法律常識!


【收藏】有關拆遷的法律常識,早知道少吃虧!

1、先補償後搬遷。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徵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後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徵地農戶的居住問題。”

之所以會出現“先補償、後搬遷”這個原則,就是因為曾經在各地的徵地拆遷工作中,許多拆遷戶沒有拿到補償房屋就被拆除,被迫陷入居無定所的境地,本身拆遷戶為了公共利益犧牲個人利益,而拆遷部門不及時給補償和安置又再一次讓拆遷戶受到了損害,這是嚴重違反社會主義價值觀、嚴重違反公平正義的法律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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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少拆一還一。

現在依然有很多人不能抓住拆一還一的依據,甚至不能理解其真正含義,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切實做到被徵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不少被拆遷人經過一番折騰後不但沒有“致富“,反而是越拆越窮,為了保障被拆遷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被拆遷人選擇產權置換,那麼拆一還一是最低限度的標準,如果拆遷是在特別好的地段,被迫安置到較差的區位,還應當高於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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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低於房屋徵收周邊市場價。

區位是拆遷中衡量房屋價值的一個重要因素,也是絕大多數大呼補償不公平的一個因素,周圍的房價都漲到兩三萬了,我的房子只值四五千一平米?市中心的舊房子就算再舊,但比不過郊區著實說不過去。

無論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還是已經被劃入城市規劃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都參照當地周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

關於以何時的價格來定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是按照當地徵收決定公告之日,如果房屋遭受非法強拆,史律師參考一些最高院的司法判例,一般以強拆時間點或者判決做出時的時間點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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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得進行非法拆遷、不得停水停電逼遷。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

如果在徵地拆遷中遇到了補償不合理的情況時,切記不要在補償協議上面簽字,一旦簽了字就相當於同意了補償標準,想要再維權就更加困難。同時如果遇到強拆逼拆,被拆遷人要保持冷靜,保存好徵地拆遷中的相關材料,及時的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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