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养老金领取者应该由常住地(社区)管理服务,对不对?

罗曼蒲公英


当然对,从一九九一年开始试点社会养老保险之后我就一直这么主张。更早时候我就提出企业要剥离管理退休人员的职能、企业不再办社会。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乡镇街道政府和村街委、社保中心站所应该切实担负起管理服务辖内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者的责任。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退休国家公务员有所不同。这帮人作为养老金领取者理所应当是居住地管理服务的对象,同时他们还有另一个身份:国家的退休公务员。国家要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人文关怀,让他们发挥余热继续对社会作贡献,这方面的工作主要由退休前所在组织、单位(含上级组织指定的单位)来做,居住地乡镇街村管理机构协助。


罗曼蒲公英


不清楚!


高山6691


社保基金筹集,退休审批和基本养老金发放,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但是,中央及省属企业单位,由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管理与养老金发放事宜。涉及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则由企业单位自行管理与运作。可以说,过往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属地管理与条条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己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同时还明确,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与原企业单位分离。

很显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正行进在与原企业分离的路上。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是加快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这就是今后必然的发展趋势与基本取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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