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幼儀49歲再遇愛情,後給兒子去信徵求意見,兒子允許才敢再婚

張幼儀49歲再遇愛情,後給兒子去信徵求意見,兒子允許才敢再婚

"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獄。"古往今來,婚姻走向悲劇的例子數不勝數,究其原因,之中有個人的問題,也有時代背景下,由封建禮教釀造成的傷痛。婚姻如同一本書,由兩方共同攜手書寫,才能揮灑出相守到老的溫情詩篇。

封建禮教下的婚姻

在多數人心中,徐志摩的形象無疑是浪漫的、柔情的,他與林徽因那段愛情往事至今仍被人熱議。徐志摩確實是浪漫的,但若是更嚴謹一些,應該是說,徐志摩的浪漫只付於所愛之人,對於不愛的結髮妻子張幼儀,徐志摩是無情的,甚至是殘酷的。

張幼儀出身名門世家,是名副其實的大家閨秀,在傳統文化的薰陶下,她具有中國傳統女性的柔順之美,循規蹈矩的她,一直在父親與哥哥的安排下,將人生的路走得順暢。

張幼儀的四哥在杭州遇到了極具才情的徐志摩,覺得十分中意,便決定替妹妹做媒。

徐家當時已是聞名的江南富商,若是此次徐張兩家聯姻,可謂是強強聯手,徐父立馬答應了這門親事,徐志摩無力反抗,只能悵然道,"媒妁之命,受之於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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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15歲的張幼儀,尚未完成學業就輟學,匆匆到杭州做了徐家少奶奶。婚後,徐志摩甚至不會正眼瞧張幼儀,在旁人眼中,張幼儀是標準的大家閨秀,舉止端莊,秀外慧中。但是徐志摩不這麼想,他先前見到張幼儀的照片,便譏笑她是個"鄉下土包子"。

徐志摩是個詩人,有超前的思想與浪漫情懷,自然是不喜歡封建的包辦婚姻,他只把這當成是子女盡孝。後來張幼儀為他誕下長子徐積鍇,他也權當是為了滿足父母含飴弄孫的願望,遵守"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古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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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後不久,徐志摩認為自己不管是在婚姻中,還是在家族中,都已經圓滿完成了"任務",便收拾行李,瀟灑地出國留學了。

就此分離

徐志摩留洋求學,張幼儀便與他過上了分居兩地的生活,沒過幾年,張幼儀的二哥看不下去,書信徐志摩,讓他帶著張幼儀一起生活。張幼儀在甲板上,焦急地等待上岸,這時她在岸邊見到了許久未謀面的丈夫,她一眼就認出了丈夫。

回憶起當時的情形,她說徐志摩是在接船的人群中,唯一露出不耐煩表情的人,跨越千山萬水,迎來的確是這幅情形,張幼儀的心一下涼了半截。

此後,張幼儀與徐志摩一起在國外生活,她見識了丈夫平日裡的社交,呼朋喚友,時常在家裡聚會,看著那些打扮入時的女子進出家門,張幼儀也並不反對:父親房內也養有幾名妾室,男子三妻四妾也算正常。徐志摩聽了氣不打一處來,一直以來,他厭惡的不僅是張幼儀,更是那些封建殘餘,他要的是離婚,

全心全意地與另一名女子相守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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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段時間後,張幼儀再次懷孕,而此時徐志摩正陷入與林徽因的情網中,無暇顧及她。聽聞懷孕的消息,徐志摩只說"趕緊打掉。"張幼儀很害怕,她先前聽說有人因為打胎失去性命。而徐志摩卻冷冰冰地反駁,"還有人因為坐火車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見張幼儀不答應,徐志摩便拋下她一走了之。

張幼儀曾書信二哥,問他的意見,二哥立馬回覆,"萬勿打胎,兄願收養。拋卻諸事,前來巴黎。"她立馬啟程前往巴黎,投靠二哥,隨後又轉到柏林生產。期間,徐志摩明知張幼儀的行蹤,卻從未見他前去探望。直到孩子降生,徐志摩終於露面,還帶著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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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心灰意冷,與徐志摩在柏林簽下了離婚協議書,這也是中國史上第一樁西式文明離婚案。簽好離婚協議後,張志摩跟著張幼儀一同到醫院,看望降生不久的孩子,張幼儀回憶起當時的場景,"(徐志摩)臉貼在窗玻璃上,看得神魂顛倒",卻一點不關心張幼儀要如何養大孩子,要怎麼活下去。

此時張幼儀不過22歲,就經歷瞭如此多令人心碎的過往,疼痛磨練了她的意志,在柏林與徐志摩分別後,張幼儀沒有因此被打垮,反而越發堅強,用勤勉開啟人生的新篇章。

孀居多年,再遇良緣

離婚後,張幼儀邊學習邊工作,在知識與工作成果中,張幼儀找回了自信,事業上大放異彩的她,在感情上卻始終不見有眉目。張幼儀的哥哥曾對他說,離過婚的女人不好結婚,孀居的女人再婚會讓孃家沒面子,張幼儀打小就聽從哥哥的話,這次也不例外,她一直將這句話記在心中,未曾再嫁。

直至1949年,孀居了將近30年的張幼儀(年已49歲),

收到了來自蘇紀之醫生的求婚,沉寂多年的內心此刻掀起波瀾,張幼儀感到驚喜,但是又有些拿不定注意,她下意識地詢問哥哥的意見,哥哥回信沒說好與不好,而是建議張幼儀遵從內心,自己做決定。

畢竟張幼儀孀居已久,即使是重遇愛情,她還是不敢輕易邁出這一步,她又寫了一封信,徵求遠在美國的兒子的意見,她想,"因為我是個寡婦,理應聽我兒子的話。"

張幼儀49歲再遇愛情,後給兒子去信徵求意見,兒子允許才敢再婚

兒子回信,"綜母生平,殊少歡愉""母如得人,兒請父事。"獲得兒子的支持後,張幼儀與蘇紀之醫生結婚,兩人一起打理診所的生意,彼此相伴18年

1967年,67歲的張幼儀與丈夫一起故地重遊,再次回到英國康橋、柏林等地,她站在與徐志摩曾經居住過的小屋外,久久地凝望著這一切。洗盡鉛華,回憶起過往的種種,她說,"我要為離婚感謝徐志摩,若不是離婚,我可能永遠都沒有辦法找到我自己,也沒有辦法成長。他使我得到解脫,變成另外一個人。"

這段失敗的婚姻其實是由雙方共同造成的,在封建禮教的壓迫下,一個甘願受到約束,甚至自輕自賤,另一個不甘承受封建迫害,但對抗的方式又過於激烈,竟讓一個弱女子為他的反抗精神作出犧牲,她是多麼的無辜啊。

"愛情換愛情是最公平的交易",美滿婚姻的基礎是兩方相愛,琴瑟和鳴,兩個人的努力可以成就婚姻,而一個的鬆懈即可毀掉美好,落得個滿盤皆輸。

文/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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