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價幾百萬萬把小偷包裝成網紅,太毀三觀了!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上網衝浪的年輕人,多多少少都聽過這句話。

這句話出自犯偷竊罪入獄的周某,他在被抓後接受採訪時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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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周某刑滿釋放。

誰也沒想到,他的出獄竟然引起一場流量狂歡。

最近幾天,“不可能打工”關鍵詞已經上了多次熱搜,知乎熱榜也有相關的話題討論。

近期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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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討論裡最令人意外的是,周某出獄後,有30多家網紅公司欲和他簽約

看到 #30多家公司想籤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男子# 話題上熱搜時,大叔真心很迷惑。

出獄被網紅公司搶著簽約,太魔幻了

先來簡單科普下,網紅公司都想簽約的周某到底是誰?

關於周某,網上有一段流傳已久的新聞視頻。

周某因為偷電瓶車被抓,他被拷著但面對鏡頭卻淡定地說出自己的偷盜經歷。

他說自己沒有錢了,肯定要偷竊,不做沒有錢用。

記者問他:“你有手有腳,不會去打工啊?”

他回答出最經典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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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記者又問他,進看守所是什麼感受?

周某再次語出驚人說:“進看守所就像回家一樣。”

他甚至說,在看守所裡的感覺比家裡的感覺更好,在家裡一個人很無聊,沒有朋友一起玩。

但看守所就不一樣了,進了裡面去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超喜歡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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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令人迷惑的言論,意外讓周某紅了起來。

特別是那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恰好擊中當代年輕人的焦慮。

無數社畜用這句話自我調侃,說周某是“精神領袖”、“很偉大”。

自2012年被抓之後,周某似乎也真實在實踐自己說過的“不可能打工”事情。

2014年、2016年,他兩次出獄又兩次偷竊再入獄。

最後這次入獄,他因為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剛好於近期刑滿釋放。

雖然周某因盜竊罪入獄,但在他坐牢這些年裡,他說過的話仍然流行。

有人為他PS了切·格瓦拉的頭像,稱他為“竊·格瓦拉”。

有人給他做鬼畜視頻,做各種海報,用“我偷電瓶車來養你”等話玩梗。

部分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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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周某在不斷玩梗和二次創作中,逐步出名。

近期周某刑滿釋放迅速引起關注,有網紅公司也早早發現他身上的商業價值。

周某出獄當天,除了他的家人,還有網紅經紀公司去到現場。

微博上的 #30多家公司想籤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男子# 話題,短時間內衝到熱搜榜前排。

有網紅公司接觸過周某的家屬,提出了200萬、300萬的簽約價。

也有公司強調,考慮到周某“不可能打工”,他們提出建議打算把他“當老闆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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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犯刑滿出獄,有機會搖身一變成為百萬網紅。

這話說出來本來沒人信,但真成為新聞報道出來,也立馬引起爭議。

反對的人很多,網友紛紛質問:

“太病態了吧,違法的人有什麼好宣揚的?”

“用犯罪前科當噱頭真的合適嗎,這種人打造成網紅,怎麼為年輕人樹立正確的三觀?”

當然,也有人抱著支持的態度,他們覺得周某能改過自新就是好事。

“他要是改行做直播而不再偷電瓶車,那就是在傳遞積極的價值觀,有啥不能宣傳的?”

只爭流量的社會,是真的病態

偷竊犯當網紅的爭議有點多,咱一個個來談。

如今,周某要是有機會成為網紅,想簽約他的網紅公司必然是重要推手之一。

而多家公司提前守候想跟周某簽約,這恰恰暴露了流量爭奪的病態現象。

網紅公司打造網紅,圖的就是流量。

現在爭著想跟周某簽約的網紅公司,看中的也是他身上自帶的流量。

問題是,周某的流量是怎麼得來的?

那是他犯了偷竊罪,又在採訪中說了特別“歪理”的話得來的。

在這個前提下,網紅公司爭搶著與其簽約。

是打算宣傳,只有夠奇葩夠有熱度,無論做什麼都能賺大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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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大眾一直抨擊的流量病態現象,說的正是不顧一切爭奪流量的情況。

但,這種現象卻仍然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去年,流浪大師沈巍突然走紅。

沈巍是一名流浪漢,活躍在上海浦東區,喜歡撿垃圾,日常衣衫襤褸、蓬頭垢面

不過沈巍也有點與眾不同,他是流浪漢卻十分有學識,常常語出驚人。

他最早走紅,是因為他能侃侃而談與路人講解《左傳》,又或邏輯清晰地談古論今。

這些講解的視頻被傳到社交平臺後,沈巍因劇烈反差突然紅了,人們都稱他為“流浪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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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巍的走紅算是意外,但因他走紅引起的流量爭奪現象,卻挺病態。

自打沈巍紅了之後,有人慕名前來與他合影拍照,也有人蹲守在他出現的地方拍視頻

甚至有女子舉著牌子寫著:流浪大師,我要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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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不是閒得慌去求合影、拍視頻,其背後為的是流量。

沈巍最紅那段時期,他在各大短視頻平臺上爆火

普通人只要拍了沈巍,再加上“流浪大師”四個字,視頻的點贊量和播放量都會直線上升。

點贊量和播放量能帶來粉絲,粉絲變現就是錢。

拍視頻就能掙錢的事情,誰不想要呢?

而除了蹭流量、看熱度的人,那段時間也有不少機構出高價說要包裝沈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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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讓人看見流量病態現象的,還有大衣哥朱之文

2011年,朱之文因參加山東衛視的《我是大明星》節目走紅。

走紅前幾年,他上過不少節目,大紅大紫,但後來也慢慢消失在觀眾視線裡。

近期,朱之文因為被踹家門事件上了熱搜。

人們再度關注到他現在的生活,也看見流量的病態。

在短視頻平臺發展起來之後,朱之文身邊很多人都依靠拍他來賺錢

經常有人天不亮就去朱之文家敲門,要是不開門,還有人會直接翻牆進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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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裡,朱之文身邊的人,無論老少全都舉著手機圍著他轉。

同樣的,大家不是閒著沒事在圍觀。

其背後依然是為了流量,因為拍朱之文就能掙錢。

朱之文的鄰居在採訪時說了:“掙個幾萬塊錢的不稀罕。”

普通壯工工作一天賺130元左右,可拍個視頻很輕鬆也能賺錢,大家就不幹活不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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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類似的情況背後,都是爭奪流量的病態現象

如今網友爭議周某當網紅事情,不是酸他掙錢,也不是說犯過錯的人不能獲得新的人生。

而是在爭議周某背後帶起的,那些趨之若鶩的群體現象,以及譁眾取寵的毫無下限炒作情況。

這些現象,本質都是病態地在爭奪周某身上的流量。

周某在這個節點成為網紅,給人感受亦是在消費曾經的犯罪事實來掙流量。

當犯罪都能變現成流量,那應該會有很多人開始懷疑人生。

人人都能成為網紅的年代,別娛樂至死

關於周某當網紅事情,網友的另一個爭議是:為什麼不給犯錯的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其實大眾沒有不給周某改過自新的機會。

他可以做很多工作,但要是想成為流量網紅,必定會引起爭議。

網紅是正常工作,可網紅的屬性也決定了,網紅有一定的社會影響,需要做到正確的引導。

然而,周某截止目前都是因為負面新聞而被關注到。

如果他借用現在的影響來掙流量,又真的輕輕鬆鬆紅了,是有可能影響年輕人來模仿、學習。

原來小偷犯罪4次,出來就能賺300萬,有機會成為流量網紅

這樣魔幻的現象要是真成為現實了,保不齊以後就會有人專門準備好金句去故意犯罪。

只要能火,手段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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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模仿犯罪說得稍微嚴重了,選擇看他的人在看獵奇,真犯蠢嘗試犯罪的人應當是少數。

但,就算沒人模仿犯罪,周某當網紅就合適嗎?

於周某個人而言,他入獄四年和社會斷開聯繫,結果出獄什麼事沒做就能直接當網紅。

網紅的競爭壓力可不小,如果周某沒有真正的一技之長,等出獄噱頭一過,他又該何去何從?

那些現在說要讓他當“老闆”的網紅公司,榨取了流量後,還真的會捧他嗎?

看看以往的例子裡,迅速走紅又迅速消失的人,真的太多了。

不過,在新的採訪裡,周某說了自己不會做網紅。

他不信有那麼多錢,也說簽約就會變成工人,那對自己說的不打工言而無信了。

目前周某計劃回家務農,多陪下老人,好好過日子,這樣的選擇對他來說,未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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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提起“網紅”,網紅更像是個貶義詞。

有人吐槽網紅臉讓審美變得單一,有人爭議網紅爭奪流量無下限。

偶爾提到有正面影響的網紅,更要強調說:網紅是正常職業,也有好網紅兢兢業業在工作。

是的,網紅只是職業,其形成出現不可逆轉,可也不應該任其自由發展。

雖然大眾總說,這是一個人人都能當網紅的年代,但真不是人人都合適被包裝成網紅。

負面網紅存在越多,那網紅職業就會爛得越徹底。

記得支持周某當網紅的評論裡,有人說:

哪有什麼三觀正不正,這年頭,誰把網紅說的話往心裡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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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話沒人當真,那就隨便來。

只要有流量,各大網紅公司就都爭搶著捧成網紅。

喊麥神曲唱的人多,就可以diss老牌歌手:“我的歌比你任何一首歌都火。”

熱鬧的女團選秀節目裡,營銷人設就能比過無數真正有實力的人。

當大眾對魔幻現象都做出無所謂態度,都聽之任之。

那娛樂至死,還可能是娛樂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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