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率先出台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

通化日报讯 (王虹霖 张霞报道)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保障参保居民就医基本需求,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了《通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保障范围,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病、门诊特病保障政策,其中将高血压、糖尿病用药首先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有效减轻了“两病”患者用药负担;统一规范了我市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机构22家、治疗机构103家,使统筹区域内的参保患者均可享受同等待遇标准;细化了城乡居民申请和认定门诊慢特病流程,使参保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门诊特慢病待遇得到保障。同时加强了就医管理,对异地居住或因病情需要到异地就诊的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特病医疗费用给予报销。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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