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開發商項目能不能做做產權式酒店?看兩點就夠了

第4章:開發商項目能不能做做產權式酒店?看兩點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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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產權式酒店操盤分析的第四章節:項目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開發商商業體量大,產權式酒店又是個好路子,自己的項目能不能操作呢?主要看兩點:

首先,必須是商業用地。有的城市要求更嚴格,必須是商業服務用地,或者酒店用地。針對用地屬性,是否能夠批准做酒店,需要了解當地的政策。

如果是住宅性質的話,需要用民宿或者長租房集中託管的方式進行,這類產品不能稱為酒店,主流的OTA渠道不能上線,所以租金會比較低,同時,建議採用租金分成的形式進行託管。

其次,物業條件,規劃酒店區域的建築面積4000-15000㎡,客房數80-250間。體量太大,需要做品牌區隔,引入不同檔次的酒店。

房間室內淨面積25-32㎡,建築面積不宜超過60㎡,單房面積太大,租金成本高,客戶投資回報測算會很吃虧。過道淨寬不低於1.6米,層高不低於2.7米。可以為酒店規劃獨立的入戶大堂,並配有電梯、停車位等酒店基礎配套。

如果產品本身就是按酒店規劃的,基本上物業方面不會有問題,往往需要考慮的是,酒店不用的多出來的配套面積的處理。因為酒店在規劃的時候往往喜歡預留比較多的商業配套面積,配套對於酒店的營收貢獻有限,產權式酒店傾向於縮減這部分面積,並且會要求開發商定向招租或銷售。

土地性質和物業條件,相當於是產權式酒店的硬件,能夠讓酒店正式的開起來。

有朋友會有疑問,怎麼都不考慮區域適不適合做酒店?

目前市場上,公寓銷售或者規劃有酒店物業的區域,做一家酒店大概率是可行的,主要需要考慮的是做什麼檔次、多大規模。城市在不斷更新,酒店產品也是一樣,哪裡都有需求,只是大小和客戶要求不同。

第4章:開發商項目能不能做做產權式酒店?看兩點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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