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次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跨省远程提审

宁夏首次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跨省远程提审

检察官通过视频系统,“面对面”“零接触”对原审被告人讯问审查,核实案件相关事实,远程传送打印讯问笔录,并第一时间交付原审被告人核对签字,确保案件正常有序办理。4月21日,记者获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检察专网视频会议系统,对一起贩卖毒品案进行跨省远程提审。

“我们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关于你贩卖毒品一案,现依法对你远程进行讯问……”“提审完毕后,我们会将你在审查起诉环节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讯问笔录,传真到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由你签字、摁印确认。”近日,一场相隔700多公里,跨越两省区的特殊讯问在自治区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室展开。3月25日,自治区检察院受理原审被告人冯某、上诉人马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上诉一案。经检察官查明,冯某居住在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诉讼期间因冯某患有肝脏硬化、胸腔积液、肾病综合症等7种疾病,吴忠市看守所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暂不收押,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由西安市鄠邑区公安分局执行。

考虑到冯某身体状况的特殊性,为保证办案人员安全且不拖延案件办理,宁夏与陕西两省区检察机关商定就冯某一案开展异地跨省远程提审。随即,自治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先后多次与陕西省检察机关及公安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协商制定办理案件和技术保障两套工作方案,并协调两地办案与技术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审前,两地检察技术人员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多次进行网络设备调试,同时协调办案部门做好传讯及保障原审被告人身体安全等相关工作。最终,这次“跨省提审”有效完成。(宁夏日报记者杨超)

来源:央广网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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