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房新建要準備什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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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新建要準備什麼工作?

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在翻建前,準備建築材料、找施工隊等準備工作在短時間內都是很容易解決的,最主要的是先要獲得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

根據國家機構改革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職責,現在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由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

我國實行“一戶一宅”政策,按照“拆舊建新”原則,你首先需要把老房子拆掉,才可以進行新建。這還涉及到你是在原址翻建、改擴建,還是異地新建。

如果你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可以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麵積、擬建房層高和麵積等情況在本小組範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審查。

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範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鄉鎮政府組織農業農村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進行聯合審查。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佈局要求和麵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並綜合各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審批建議。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審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可按照本省(區、市)有關規定辦理規劃許可。

涉及林業、水利、電力等部門的要及時徵求意見。

 根據各部門聯審結果,由鄉鎮政府對農民宅基地申請進行審批,出具《農村宅基地批准書》,並將宅基地用地建房審批相關材料報縣級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備案。

在建房全過程還必須全面落實“三到場”要求。

一是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後,鄉鎮政府要及時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部門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和地類等。

二是進行開工查驗。經批准用地建房的農戶,應當在開工前向鄉鎮政府或授權的牽頭部門申請劃定宅基地用地範圍,鄉鎮政府及時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到現場進行開工查驗,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確定建房位置。

三是農戶建房完工後,鄉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實地檢查農戶是否按照批准面積、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積和規劃要求建設住房,並出具《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通過驗收的農戶,可以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綜上,按照現在的政策,申請建房的管理更加規範和嚴格,未經批准,翻建、改擴建,還是異地新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獲得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是在新建房屋前最重要的工作。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不當之處,歡迎評論!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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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住宅或原有住宅需要拆建、改建、擴建、遷建的農村居民家庭戶可以申請建房。戶籍不在同處的夫妻,以及同在本村居住的父母(或贍養的老人),視作同一家庭戶。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建房不予批准:

1.夫妻離婚後,放棄住宅的一方單獨申請的;

2.不具備分戶條件而以分戶為由申請的;

3.不完全享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權益的外來戶、遷出戶申請的;

4.已實行安置、享受公寓化或其他住房福利政策的;

5.出租、出賣、贈與或以其他形式轉讓房屋,再申請的;

6.原住宅權利證書應註銷未註銷的;

7.違法佔地或違法建房未處理結案的,相鄰糾紛未妥善解決的;

8.政府正在供養中的孤寡老人、五保戶等特困人員申請的;

9.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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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山裡人小郭,今天給大家說一下農村老房新建要準備什麼,首先在新建基礎上我們要到政府去申請新建申請,政府土地所要批准,有的地方要規劃局去規劃統一建築要求,一切證件批下來之後,我們會找風水師看下風水。看好日子以後就可以開始建築拉。農村很多地方會用石頭來做地基。準備沙子,磚頭,水泥,鋼筋。攪拌機。開始建設。地基建設好以後開始砌牆。澆頂。以後裝修房子。這就是我們農村老房新建所需要的東西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多提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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