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跳廣場舞結識會“造錢”的情人,近十萬現金被調包變冥幣

女子跳廣場舞結識會“造錢”的情人,近十萬現金被調包變冥幣

警方將謊稱“造錢術”的楊某某抓獲歸案。 大足區公安局 供圖

重慶大足區女子陳梅(化名)跳廣場舞時,結識了會“造錢術”的舞友楊某某,兩人隨後發展為情人關係。對“錢生錢”信以為真的陳梅為了發大財,將10萬元現金交給楊某某“生錢”,不料被調包,其中的9.98萬元全變冥幣。大足區公安局工作人員4月28日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經大足區人民法院審結,楊某某因盜竊罪獲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大足區公安局龍水派出所民警說,陳梅是大足區龍水鎮人,2019年7月,35歲的陳梅在龍水鎮重客隆廣場跳廣場舞時,結識了50歲左右的四川嶽池人楊某某。楊某某冒稱自己是“劉某”且會“造錢術”。在交往過程中,兩人發展為情人關係,楊某某也向陳梅演示自己的“造錢術”。

在獲得陳梅信任後,楊某某謊稱需要大量現金來造錢,陳梅就從銀行取出10萬元現金,並帶至酒店交給楊某某。

在“造錢”過程中,楊某某支開陳梅用冥幣將真錢調包,在將調包後的冥幣用白布包裹後,楊某某告訴陳梅白布裡就是正在造的錢,而後他用塑料袋將白布封好交給陳梅提回家。

為掩人耳目,楊某某還寫了一張借款人為“劉某”的借條交給陳梅,而後乘車返回嶽池老家,並以該款為賭資打牌賭博。

陳梅回家後一直無法聯繫到楊某某,2019年9月26日,她打開包著錢的白布,發現除表面有200元真鈔外,其餘均為冥幣,發現被騙的陳梅報警求助。

龍水派出所經摸排調查,2019年11月5日在四川將楊某某抓獲歸案。警方偵查終結後,將該案移送檢察院起訴。

大足區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楊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楊某某的犯罪事實,其具有累犯、坦白、自願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遂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盜竊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責令楊某某退賠被害人陳梅經濟損失9.98萬元,沒收疑似百元假幣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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