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制報》《菏澤日報》聚焦東明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

《山東法制報》《菏澤日報》聚焦東明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


2020年以來,特別是全市檢察長會議召開後,東明縣人民檢察院立足全市檢察事業發展和新時代富強美麗幸福東明建設大局,圍繞“三個一步”理念、“兩個走在前列”目標以及在“突破菏澤、後來居上”征程中實現率先突破的工作要求,緊密結合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出臺了一系列相關舉措,開展了一系列相關工作,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4月15日出版的《山東法制報》和《菏澤日報》聚焦東明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分別在第3版和第5版刊發文章對相關工作進行專題報道。


文章全文如下:


《山東法制報》《菏澤日報》聚焦東明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

文章刊登在4月15日《山東法制報》第3版

《山東法制報》《菏澤日報》聚焦東明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

文章刊登在4月15日《菏澤日報》第5版頭條位置

清明節假期剛過,中國人民銀行東明縣支行的負責人便帶著檢察建議書的回覆函來到了東明縣檢察院。“這次過來一方面是同咱縣檢察院交流一下關於檢察建議書相關內容的整改情況,另一方面主要還是感謝咱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幫助我們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整改完善。”


原來,在清明節前夕,東明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的檢察干警在祭祀用品銷售市場走訪調查時發現部分祭祀用品商家售有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冥幣,這些冥幣在顏色、圖案上與現行流通或曾經流通的人民幣極度相似,銷售這種冥幣用於祭祀焚燒,不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侵害人民幣的嚴肅性,更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我們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依據法律規定,經過現場調查取證,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立即採取行動,依法查處製造、銷售高仿人民幣圖樣冥幣的違法行為,淨化民俗用品市場,規範人民幣圖樣使用,維護人民幣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權威。”東明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崔喜芳告訴記者。


這是東明縣檢察院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東明縣檢察院自覺將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以辦案為中心,緊盯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突出問題,主動作為。通過辦理萬福公園掩埋生活垃圾損害公益案、河務局怠於履行黃河河道管理侵害公益案、王某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損害公益案等一系列案件,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公益訴訟不能單打獨鬥,需要最大程度凝聚全社會共識,最大限度形成公益保護合力。在今年3月初,東明縣檢察院還聯合縣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15個部門,會籤《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促進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見(試行)》,共同建立執法情況及公益訴訟線索交流會商和研判機制、溝通協調機制和專業支持機制以及重大情況通報制度。通過建立信息共享平臺,逐步實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相關信息實時共享,加強各部門在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中的協作配合,形成依法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工作合力。


“我們還印發了《公益監督員聘任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公益監督員聘任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監督員對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監督作用,提高公益訴訟監督質效,推進公益訴訟工作深入開展。”東明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袁民忠表示。


在4月2日召開的全市檢察長會議結束後,東明縣檢察院全面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圍繞“三個一步”理念、“兩個走在前列”目標以及在“突破菏澤、後來居上”征程中實現率先突破的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出臺《東明縣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助力“富強美麗幸福東明”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服務東明經濟社會發展。


“我們要切實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放到全市檢察事業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思考、定位和部署落實,用心研究新情況,積極對接新需求,把檢察服務送到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最需要的地方,為富強美麗幸福東明建設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東明縣檢察院檢察長孫振宇表示。


(作者:東明縣人民檢察院新聞宣傳辦公室 孟偉)


文字:孟偉

圖片:孟偉

審核:魏鑫

編輯:孟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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