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傳媒:關於《湖南出版財務公司訴新華聯財務等借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中南傳媒(601098)(601098)4月28日發佈公告,關於《湖南出版財務公司訴新華聯(000620)財務等借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雙方和解。

本案中,原告是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被告是新華聯控股(000036)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中南傳媒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第三方。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一:新華聯控股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二: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原告湖南出版財務公司與被告一新華聯財務公司於2019年11月25日和2019年11月26日分別成交一筆線上同業拆借業務,兩筆業務的信用拆借成交單(以下統稱成交單)編號分別為IBO20191125000466及IBO20191126000560,成交金額均為1.5億元,兩筆業務的到期還款日分別為2019年12月2日和2019年12月3日。上述兩筆同業拆借業務到期後,被告一新華聯財務公司未按成交單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2019年12月5日,被告一新華聯財務公司的控股公司即被告二新華聯控股公司與被告一新華聯財務公司共同向原告湖南出版財務公司出具了《承諾函》。在該《承諾函》中,被告二新華聯控股公司承諾對被告新華聯財務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此後,雖經原告湖南出版財務公司再三催告,但至起訴日為止,被告一新華聯財務公司僅歸還了利息168萬元,拆借本金3億元未予支付。截至起訴日,被告未按照成交單的約定履行上述同業拆借業務項下的債務償還義務;基於上述事實,原告湖南出版財務公司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一新華聯財務公司立即向原告償還到期拆借資金本金3億元;及實際給付之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標準為年利率9.6%,從2019年12月20日起算);2、請求判令被告二新華聯控股公司對被告一新華聯財務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請求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原告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各項費用共計150萬元;4、請求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及保全費用。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本次調解有助於湖南出版財務公司儘快解決本案訴訟糾紛及儘快收回本案項下的同業拆借本息。湖南出版財務公司、新華聯財務公司、新華聯控股公司於2020年1月17日簽署上述調解協議並簽收上述民事調解書後,新華聯財務公司於同日按上述民事調解書規定向湖南出版財務公司支付了第一筆應付款項6500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294666.67元及有關費用1979650元;另,新華聯財務公司此前已於2019年12月支付本金2000萬元及利息2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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