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發生以來
全國上下,齊心戰“疫”
但也有不少不法分子
渾水摸魚,趁機斂財
2月25日,我們發佈了
《逮到!假賣口罩真詐騙 名山公安八小時捉到你》
現在後續來了
4月21日,區法院通過遠程提訊系統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鄭某某利用疫情發佈虛假出售口罩信息案件,並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當庭宣判
案情回顧
今年2月初,被告人鄭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先後騙取4名被害人共計11950元贓款用於網遊揮霍。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某在全民抗“疫”的關鍵時刻,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發佈虛假的口罩銷售信息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鄭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認罰,且已退賠全部贓款,具有從輕處罰情節,遂依法作出
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的判決。典型意義
本案發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被告人鄭某某抱著斂財僥倖心理從事詐騙犯罪活動,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壞。區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有效服務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礙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對此類犯罪行為依法懲處,有力打擊和減少“趁人之危,趁火打劫”涉新冠肺炎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良好社會秩序。同時還充分發揮信息化作用,採用遠程提訊系統公開開庭,審理中法官、公訴人、被告人三方“隔空對話”,被告人在看守所便順利完成了整個庭審程序,既減少了人員聚集,有效避免了疫情傳播風險,又提高了審判效率。
END
記者:魏潔
編輯:李科
責編:黃浩
審核:楊小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