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蛾式的奉獻,社會是否需要計算成本?

見義勇為,無私奉獻是我們自古歌頌的英雄品質,但並不是每個英雄都能從危險中全身而退。當用一個人的生命換回另一個人的生命時,當用一群人的生命換回一個人的生命時,這種飛蛾撲火式的奉獻,真的應該提倡嗎?救人前是否需要計算成本?

飛蛾式的奉獻,社會是否需要計算成本?

2009年10月24日,湖北省荊州市,陳及時、何東旭、方招3名大學生在救落水的兩個小男孩時不幸身亡。長江大學文理學院的40多名同學到江堤邊野炊,下午2點左右,發現有兩個小男孩溺水,大家組成人體迅速展開救援,由於水情複雜,人梯被衝散了,最終,兩個落水的男孩被救了,但是陳及時、何東旭、方招3人卻因體力不支,永遠留在了湍急的江水中,獻出了年僅19歲的寶貴生命。

2013年8月10日,雲浮市新興縣,年僅十歲的貴州少年崔勇浪在救落水同伴時不幸身亡。七名小朋友在新興縣集成河新城段下游二十米處抓魚,其中一人不幸滑落水中,崔勇浪立即跳入水中救人,水流湍急,溺水的孩子被救起,而崔勇浪在施救過程中不幸被暗流捲走。

我不去評價這些見義勇為的英雄們,他們的做法是否是當時的最佳選擇,他們都是勇敢且無私的。只是站在大眾的角度,來看看對一個社會而言,究竟應不應該計算這個成本。

飛蛾式的奉獻,社會是否需要計算成本?

從社會資源的層面而言,通常,朝氣蓬勃的年輕人比年邁的老者對社會的貢獻可能更多,高學歷者比低學歷者對社會的價值可能更大,富有的人比貧窮的人為社會創造的財富可能更多。

從生命平等的角度而言,年輕人,老者,科學家,普通工人,老闆,拾荒者,生而為人,不過是芸芸眾生罷了。牙牙學語的孩童雖懵懂無知,卻未來可期;垂垂老矣的長者風華雖不再依舊,卻用點滴譜寫了不凡。

說實話,現在敢見義勇為的其實真的越來越少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一個扶老奶奶過馬路還要考慮她會不會突然假摔的年代。所以,社會其實還是需要這樣的見義勇為的,也是鼓勵這種行為的。只是,有時候見義勇為的成本實在太大了。還是需要相關組織和部門出臺一些政策儘量減小這種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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