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中院诉讼案件增长实现“慢刹车”

中卫中院诉讼案件增长实现“慢刹车”

近年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把诉讼案件快速增长的势头降下来,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升上去”为目标,让隐患消除于未发,让纠纷化解在萌芽,让矛盾解决在基层,让诉讼回归于理性,扎实开展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试点工作,案件受理数量增速实现“慢刹车”,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

该院提请中卫市委、政府联合印发了《中卫市继续开展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减少诉讼案件增量3个方面分解落实51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并纳入机关效能、综合治理、依法治市、“七五”普法等单项工作目标考核。同时,统筹全市41个乡镇、487个村居、23个市直部门共同参与试点工作,形成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合力,实现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良性互动。

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工商、卫生、交通、建设、国土资源、劳动保障、民政、信访等部门有效衔接。推动落实矛盾纠纷化解领导责任制,压实信访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遏制信访增量。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落实联动职责,多元共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市域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19年,两级法院诉讼外化解纠纷1492件,涉案标的逾亿元;民事案件调撤率达48.73%,同比上升2.18%,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社会协同,司法托底”原则,加强对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的指导,建立“以案定补”专项经费机制,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注重释法析理,妥善做好涉众型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和处置。积极落实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改革,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全年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5件,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20.77%。

建立诉非衔接制度,对事实清楚、案件争议小的案件,积极与医疗、交通、保险等专业调解组织沟通,合力进行化解。加强诉讼辅导,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纠纷,依法合理行使诉权,减少非理性诉讼行为。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执行全过程,大力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和执行调解。2019年,两级法院案件调撤率达48.73%,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撤率59.85%。

严格审限管理,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小额速裁、简案快审。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责任倒查及办案质效考评等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模式,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2019年,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47%,法官人均结案219.03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9.14%,案件增幅同比下降10.21%,比全区平均增幅低11.01个百分点;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26万份,互联网庭审直播2857次。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57%,结案率97.72%,全区法院排名第一,案件增幅同比下降3.64%,比全区平均增幅低4.44个百分点。案件增幅的“慢刹车”起到了“减压阀”作用,推动全市法院集中资源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提升裁判质效,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至1.09%,有力促进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等形式,营造亲情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及时以《个案专报》《情况反映》《司法建议》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和涉案单位通报审判中发现的制度缺失、工作疏漏、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开展涉党政机关、超期未结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行政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0.68%,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建设。加大涉全域旅游、枸杞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体性、敏感、信访问题的调解处理力度,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保驾护航。(通讯员 马玉红)

来源:宁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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