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贝科技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诉讼被出具警示函 涉诉金额占2018年末净资产的八成

挖贝网 4月27日消息,新三板基础层公司优贝科技(839385)未能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被股转出具警示函,涉诉金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的81%。

据了解,2017年,就广东优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优贝公司”)翁源厂区年产“汽车养护用品16000吨、汽车(修补)涂料6000吨、气雾剂产品6000万罐项目”厂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住建公司”)与广东优贝公司签署了施工合同。

公告显示,因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2018年10月10日,在广东优贝公司两次向广州住建公司发出律师函后,双方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会谈,并签署了《会议备忘》,双方确认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及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

2018年11月25日,广州住建公司针对部分质量问题提供了书面整改方案,不过整改方案不完整也没有满足合同设计要求,且没有实际实施任何整改工作。后在广东优贝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为通过竣工验收对部分项目进行临时整改。一、二期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不过双方确认的质量均未解决,直到提起诉讼前,广州住建公司对广东优贝公司的整改、返工要求均未作任何回应。广东优贝公司行使抗辩权,暂缓支付工程尾款,双方形成争议。

2019年9月30日,因工程款问题,广州住建公司向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0月8日,广东优贝公司收到翁源县人民法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2019年11月29日,广东优贝公司提起反诉,并申请追加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李爱文为反诉被告。2019年12月6日,广东优贝公司收到翁源县人民法院传票。案件于2020年1月15日第一次开庭。因涉及鉴定程序,目前案件处于继续审理状态中。

上述诉讼涉案金额1975.02万元,占优贝科技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81.39%,属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2020年3月12日,优贝科技补充披露上述控股子公司涉诉事项。

优贝科技未能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的上述重大诉讼,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作出对优贝科技、公司董事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优贝科技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诉讼被出具警示函 涉诉金额占2018年末净资产的八成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优贝科技主营业务为汽车后市场美容养护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自2016年开始,一方面直接与大型汽车美容连锁机构或维修店合作,另一方面,通过B2B平台或电商平台实现线上销售。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34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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