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人民检察院与大厂县人民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解决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4月22日,大厂县人民检察院与大厂县人民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共同推动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问题。

大厂县人民检察院与大厂县人民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两院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检、法两院职责分工,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意见》建立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四项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反馈通报机制,有力促进了检法两院协作配合,形成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力。

联席会上,大厂县检察院第二部检察官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向县法院主管副院长和负责行政审判的法官讲解了专项活动的范围,专项活动的六类重点案件和专项活动的六项方式,争取法院对的支持与配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有效开展。最后,共同学习了喻磊与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争议化解等8件典型案例,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的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交换意见。

通过召开此次联席会议,检法两院对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达成了工作共识,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促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等问题,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厂县人民检察院与大厂县人民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大厂县检察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