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这件事擅自为行道树“修枝”市民被罚500元

只因这件事擅自为行道树“修枝”市民被罚500元

昨(22)日,记者从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 市民擅自修剪公共绿化树木被行政处罚。

近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顺庆区金鱼街附近巡逻发现,有人正在破坏路边的行道树。“不仅一棵行道树一侧的枝叶几乎被全部砍光,同时散落的枝叶就随意摆放在人行道上,也阻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市民私自砍伐行道树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后了解到,春季到来,行道树吸引了不少昆虫,由于该行道树的枝叶太茂盛,树枝已经靠近街边住户的窗户, 因为担心家人受昆虫叮咬,所以该住户才请人对该行道树进行修剪。

据悉,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损坏城市树竹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 和第四十条规定“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损毁城市园林绿地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可以并处赔偿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擅自修剪树木的行为作出了500元的行政处罚。

“城市行道树既是城市景观, 也有净化城市空气的功能,希望广大市民一定不要擅自修剪、迁移、砍伐树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确有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在审批后才能进行。(记者 张瀚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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