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提之術:南宋的貨幣風險管控政策,因濫發紙幣而走向失敗

宋代發行的交子,是中國最早發行的紙幣,也是全世界最早發行的紙幣。自北宋由政府辦理髮行交子之後,紙幣開始在中國使用。到了南宋,紙幣的流通逐漸普遍化。當時的紙幣,除交子外,尚有會子、關子等名稱。質貨幣誕生以來,由於發行和流通的特殊性,給經濟活動和民眾生活帶來了深刻的影響,同時紙幣價值的風險管理也給政府政提出了全新的挑戰。由於紙幣的大量出現,對紙幣的調控辦法,“稱提之術”應運而生。

稱提之術:南宋的貨幣風險管控政策,因濫發紙幣而走向失敗

宋代出現紙幣的原因

“交子”的出現,最直接的原因是銅錢的缺乏,在四川形成了“鐵錢專屬區”。鐵錢區的形成,是由於銅錢的不足,進而促成紙幣的誕生。紙幣是實體貨幣供給有限性的必然結果。

鐵錢專屬區的形成,就產生了兩個發明紙幣的直接動力,第一,鐵錢價值極低,不宜攜帶。第二,鐵錢易於腐蝕的特性,不具有銅鑄幣的貯藏價值,在自然特性的職能承擔上更近於紙幣,只能承擔流通職能。所以,在鐵錢流通的環境下,易於實現向紙幣的形式轉換。

銅錢貨幣不足,導致了鐵錢的出現,以滿足四川地區的貨幣需求。鐵錢本身的自然缺陷,又促使紙幣的誕生。但是,紙幣“交子”僅僅是維持鐵錢貨幣系統的發明,而不是在鐵錢之外的貨幣創造,因為它的發行是以同等數量的鐵錢來換取,以零錢集合的大數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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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對於紙幣的認識

宋代人們關於紙幣性質的認識,體現在主張發行紙幣的“重楮論”和反對行用紙幣的“輕楮說”的對立論述中。

主張紙幣的“重楮說”以楊冠卿為典型代表。在他的《重楮幣說》中力主推行紙幣會子,“今日楮幣與錢並行,凡幾年矣。始行之而利,今行之且弊……賤則官出金以收之,而不使常賤;貴則官散之,以示其稱提,使之勢常平而無此重彼輕之弊。”

書中明確主張稅收使用紙幣是紙幣價值穩定的根本保證。同時,以“收”和“散”的稱提措施,控制紙幣和錢的比例,不至出現此重彼輕之弊。並以北宋四川交子的經驗,為南宋使用紙幣辯護。民間交子轉變為官交子,就是不會因為兌現引發民間糾紛。而一旦進入“官交子”時代,國家紙幣的進程就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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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交子的“輕楮論”的主要理據,是交子、會子等行用中暴露出來的弊端。李綱、葉適都不贊成發行紙幣。官方紙幣發行的主要問題,體現在南宋高宗紹興六年的交子發行政治爭議之中。核心思想是,準備不足會導致肆意多發,從而影響紙幣的價值。

交子是用鐵錢換來的,也可以換回同等數量的鐵錢。會子最開始是鹽鈔一樣的票據,服務於特定經濟事項,與發行者的經營範圍有關,其信用是以“既認票又認人”的機制得以保證。而一旦轉化為與鐵錢、銅錢並行流通的貨幣,數量控制就成了其價值穩定的核心問題。

北宋四川交子作為區域性貨幣,在民間自發地進行調節。南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分地區流通的紙幣制度,將會子作為全國性的紙幣,是人類歷史上國家主權發行紙幣的首次實驗,同時為了應對紙幣的風險管控,也所催生出了相應的管理制度——“稱提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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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提理論的由來

關於“稱提理論”的意義,清初思想家黃宗羲主張廢除金銀,用錢鈔,在討論如何穩定紙幣幣值的辦法時,他討論了宋代的“稱提之術”。

“稱提”一詞是宋人的一個普通詞彙,既可用於鐵錢,也可用於銅錢,還被用於物價的議論,並不專門限於紙幣。但是在南宋,稱提經常被用於紙幣的討論和政策決策,並形成了紙幣理論。《宋史》稱,“高宗因論四川交子,最善沈該稱提之說。”這是“稱提”用於紙幣的最早記載。

“稱提”一詞,最初是指平衡,指不同物品之間達到一種對等、平衡關係。引申出權衡不同物品的比例、對應關係,使之符合於某種原則和規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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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的紙幣管理原則

南宋的第二位皇帝宋孝宗,在我國古代紙幣價值風險管理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在紙幣的發行和流通上,親自參與,曾稱“朕以會子之故,幾乎十年睡不著”。他積極地致力於穩定紙幣,提出了管理紙幣價值的基本原則,“少則重,多則輕”,紙幣價值的穩定重在控制紙幣的數量。

乾道二年,孝宗用100萬兩白銀收兌會子,次年再以200萬兩收兌會子,政府以白銀收兌會子的方式減少流通中的紙幣數量,以提高紙幣的幣值。

宋寧宗時,由於官方會子數量難以控制,宋孝宗曾一度計劃全數收回會子,取消會子的流通。但是由於主持財政事務的戶部侍郎曾懷等人提出不同意見,“戶部以財匱”,會子才得以繼續使用。但是對會子的發行數額進行嚴格,淳熙十二年,大臣進呈會子數,宋孝宗稱,“會子之數不宜多。他時若省的養兵,須盡收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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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數量控制之外,南宋實施“錢會中半”的政策,通過稅收繳納一半使用會子的方式,來保持會子的價值。在會子總量一定的情況下,另一半留存民間的才有相同的功能。而事實上,南宋會子的發行與稅收相比,是不成比例的大幅累積增加。會子價值的穩定便只能寄希望於數量的控制。

從南宋寧宗時期開始,由於財政支出和北伐,導致會子大量增發而不斷貶值,成為朝野關心的重大社會經濟問題。會子的膨脹和貶值,給社會各階層帶來巨大的損害,甚至危及南宋政權的存亡。

南宋時期,有兩次大規模的會子“稱提之政”,一次實施於宋寧宗嘉定年間,另一次實施於宋理宗端平、嘉熙年間。南宋政府利用“稱提之術”穩定會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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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局角度提高紙幣價值

1.以減少會子的投放來提高會子的價值。

會子的公信力來源於其可兌換性,以現錢兌現紙幣減少流通中的紙幣量,是提高會子價值的重要措施。宋人議論稱提的人,經常將會子和銅錢視為子母關係,以“子母相權”來說明二者的價值關係。

在貨幣體系中,增加流通中的銅錢數量,能有效提高紙幣的價值。這是從流通中錢楮使用的合理比例和足夠的銅錢流通,來保證會子公信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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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換界發行,以新兌舊,倍數收縮會子的發行數量。

南宋的兩次“稱提之政”都與會子的換界同時進行。嘉定初年,會子總數達1.4億貫,舊會已經貶值到500文省以下。南宋政府試圖通過換界發行新會子緊縮會子數量,規定嘉定四年新發行的第十四界會子,按照1:2的比率,每貫兌收第十一至十三界舊會子2貫。

端平、嘉熙年間的稱提,初始新舊比率為1:1,後來第十八界會子以1:5的比率兌收第十六界會子。兌收在短期內起到了減少會子數量的作用。然而,“但見稱提之令每下,百姓每受其害,貫陌益落。嘉定以一易二,是負民一半之貨也;端平以一易五,是負民四倍之貨也。無義為甚。”

新舊兌換純粹成了剝奪持幣者財富的手段,讓百姓承擔貶值的損失。這是政府對民眾的真實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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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證稅收徵收中會子的使用比例。

南宋實施“錢會中半”的賦稅徵收方式,財政收入中銅錢和會子對半支付,來保證紙幣的支付能力和價值穩定。會子不具備完全法償能力,百姓納稅時會子的比重受到限制。

在兩次稱提中,南宋政府為了減少流通中的會子數量回收舊楮,擴大了會子繳納稅收的比例。如嘉定六年五月之前,政府下令讓福建八州軍府上供綱運全部繳納會子一年。宋理宗嘉熙三年,“以楮清,詔戶部下諸州軍,應稅賦徵榷其一半見錢,聽民間以全會折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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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局部提高會子價值的措施

這種措施是將政策適用的對象指向特定的階層和特定的經濟領域,其中典型的案例是計畝徵收會子和鹽鈔品搭會子。

理宗端平年間,由於會子回收效果不好,當時的右丞相鄭清之“以國用不足,履畝使輸券”,履畝徵收會子,凡有田一畝者納會子一貫,試圖以此強行回收會子,減少流通中會子的數量以提升會子的價值。

履畝徵會拓展了嘉定年間的徵會範圍,從貧民百姓擴大到官戶、寺觀這些以前免徵的對象。但是,遭到了許多官員的反對。大臣吳潛堅決反對只向官戶和寺觀“計畝納會”,指出它有九大危害。他力主用“品搭鹽鈔”來減少流通中的會子,也就是要求商人用鹽鈔兌買食鹽時必須品搭會子。這是由商人來分擔回籠會子的成本,將會子通脹的責任放在商人身上。不過從南宋會子調控的結果來看,這種做法顯然不理想。

這種設定條件強制回收會子的行為,是讓特定階層和特定領域的人來承擔通貨膨脹的責任。而就其政策的性質而言,“按畝徵會”就是新立稅種來強制回收會子,進而減少流通中的會子以提高價值。

宋代利用新增稅種來解決會子通脹的問題,是人類早期紙幣歷史上真正的“通貨膨脹稅”實驗,在形式上直接地表現為財政的稅收手段。而鹽鈔品搭,是讓商人階層付出代價。這兩種辦法的適用範圍,都是選擇性地限定在特定的部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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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強制措施規定會子與銅錢的比價

嘉定年間,強制人們按照會子的面額進行會子與銅錢之間的兌換和計價,並輔之以嚴刑峻法。朝廷下令,“新會並要作七百七十文足行使。”

面對失去信用的會子,人們用行動來抗議。“朝論頗嚴稱提,民愈不售……皆閉門牢避。行旅持券,終日有不獲一錢一物者。”

端平年間也沿襲嘉定時的辦法,南宋政府計劃兩界會子永遠行用,“自來年二月始,斷欲作七百七十文行使,違者官吏百姓鐫罷黜籍。”

然而,違反紙幣流通規律的強制性行政命令,形同虛設,必將趨於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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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二級儲備及其效果

除了以上財政和貨幣上的政策措施來保證會子的價值外,南宋政府又通過拋售專賣物資或者證券資產來收回會子。南宋政府通過出售實物、黃金、官誥、度牒以及專賣憑證來回收紙幣。

早在紹興末年,四川總領王之望就曾經稱,“今節次添印錢引,凡四千一百四十七萬道,只有鐵錢七十萬貫。其所以流通者,蓋緣鹽酒等物陰為稱提。”也就是說,錢引本來是以鐵錢來作為價值的保障,但是官方掌握的鹽酒等物資,也可以作為錢引價值穩定的二級儲備。

政府以專賣物資,作為會子發行的二級準備,對銅錢現錢的準備不足,起到輔助準備的作用。這些物資既隱含著換取現錢來滿足會子兌現的可能(實際上南宋沒有會子兌現的制度安排),也可以直接通過銷售這些物資來穩定會子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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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加重要的是不必真正動用這些物資,只是利用這種專賣物資儲備的掌握,來展示政府作為會子發行者的財力,以提高會子“以無用為用”的信用。

南宋政府通過禁榷貨務即以鹽茶香礬為主的專賣物資的壟斷,形成四分之一左右的財政收入。專賣物資的壟斷,旨在獲取利益的同時,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在北宋旨在解決西北邊儲軍需,在南宋則在於組織軍事物資的調撥。

在會子發行新的制度安排下,南宋政府通過專賣物資和證券資產的拋售,回收流通中會子的數量,是當時條件下利用組合財經工具穩定會子價值的特別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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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政府的二級儲備的效果如何呢?

南宋理宗端平年間,大臣李鳴復沉痛地指出,在財政匱乏的情況之下,南宋權力中樞沒有正當的理財之術,只有靠“一撩紙局以為生財之地”,將會子發行作為財政來源。在不斷擴大會子的財政發行以助國用的形勢下,南宋會子的幣值變化是一個直線下降的趨勢。

也正是在這種趨勢下,南宋政府不斷推出稱提之術,正如袁燮所說:“我孝宗頒楮幣於天下,常通而不壅,常復而不輕。無他道焉,有以收之而已。自開禧用兵,造幣甚廣,知散而不知收,故其價甚賤。”

迫於國用的壓力和造幣以立國,南宋政府對會子的稱提之術終於歸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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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在當時官員和人士稱提理論和政策主張的作用下,南宋政府就紙幣價值風險管理進行了人類歷史上最早的實驗。由於專制集權政府的性質決定的政治格局,會子最終隨著王朝更替退出歷史舞臺。

但是,在政策工具的設計和使用上,為我們留下了珍貴的經驗。本身沒有價值的紙幣,其“無用之用”功能發揮的關鍵,在於制度建構。在稱提操作工具的全面性令人驚異之外,稱提目標限定在紙幣價值的穩定和會子的購買力保證,明確了紙幣作為貨幣的初始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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