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上下級微信裡口角,見面時一人持菜刀一人拿甩棍,最終兩敗俱傷

作為同一單位的上下級同事,因工作出現意見分歧本來也正常。不過遼陽的繆某與張某卻將工作分歧上升為私人恩怨,微信群裡吵架後,兩人又約定見面。誰料見面時雙方都手持“傢伙”,繆某將張某砍傷,張某就醫治療,繆某因持刀傷人被判故意傷害罪而獲刑7個月。

2019年6月27日17時許,繆某與張某二人在微信群中因安排工作一事發生口角,之後雙方通過電話約好在遼陽市科技館門前見面。張某駕車先行到達文聖區科技館西門停車場,怒火中燒的繆某從家中攜帶兩把菜刀步行到達。見面後,張某看到繆某手持菜刀,遂回車上拿出甩棍,二人對罵並廝打在一起。繆某持菜刀將張某頭部、胳膊等多處砍傷,後逃離現場。經遼陽市襄平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張某構成輕傷一級兩處,輕傷二級兩處,傷殘等級十級。案發後,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2020年1月21日,繆某家屬就民事賠償問題與張某達成和解,張某對繆某表示諒解。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認定繆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妥善處理同事關係、正確認識工作分歧是成年人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之一。像繆某、張某二人一時衝動,一人受傷一人獲刑入獄,實在是兩敗俱傷,太不應該。

(二三里編輯 劉思怡)

遼陽上下級微信裡口角,見面時一人持菜刀一人拿甩棍,最終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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