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驾驶证被注销 继续饮酒驾驶被查获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樊红卫)4月10日晚22时,临县交警大队执法分队在临县太和北路路段,开展夜查执法行动,严查过往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这时一辆三轮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拦停该车辆后,发现驾驶员王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于是对驾驶员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得王某酒精含量为67mg/ml,属于饮酒驾驶,经进一步调查查明,王某以前曾经办理过C4本驾驶证,后因未换证被注销,但王某一直以为自己还属于有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1300元的处罚。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应当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提醒广大驾驶人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