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司法守初心 增面錦旗表感謝

為民司法守初心 增面錦旗表感謝

原告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為民司法守初心 增面錦旗表感謝

深圳取證現場

2019年9月20日,一名原告家屬走進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辦公室,將寫有“秉公辦案,執法如山”的錦旗送到了交通巡回法庭幹警手中,對楊怡法官公正司法、司法為民表示感謝。

2018年10月2日凌晨4時左右,楊某明駕駛輕型普通貨車由南丹駛往南寧方向,該車輛為楊某所有,05時45分行至都安縣國道210線2780km+150m處時,車輛與從道路左側(金城江往都安方向)橫過道路右側的行人韋某義、盧某小發生碰撞,韋某義經都安縣下坳衛生院搶救無效死亡,盧某小經河池市民族醫院搶救治療無效死亡,楊某明受傷,車輛損壞。本次事故中,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楊某明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韋某義、盧某小應共同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死者盧某小的家屬向都安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三被告楊某明、楊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安支公司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扶養費等人民幣394050元。

死者韋某義的家屬向都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三被告楊某明、楊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安支公司賠償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韋某義生前於深圳務工和生活7年,應依照廣東省2018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進行計算)人民幣 1337319 元。

由於原告提出死者韋某義生前於深圳務工和生活7年,應依照廣東省2018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進行賠償,為查明死者韋某義生前是否在深圳居住、務工滿一年以上,是否適用廣東省2018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進行賠償,交通巡回法庭楊怡法官輾轉千里,趕赴深圳調查取證。為化解矛盾糾紛,楊怡法官多次進行調解,通過細心溝通,耐心交流,在歷時五個月後,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險限額內賠償兩死者家屬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61萬元,被告楊某當庭在交強險和商業險賠償限額外賠償兩死者家屬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27萬元,原告當庭向被告楊某出具了事故諒解書。

至此,歷時五個月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終於得到了化解,原告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賠償款。於是出現了文中開頭的一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