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殺害19歲女生,揚言:分手讓你拿不到畢業證,如何看待師生戀

最近在網絡平臺上看到一宗因師生戀引發的案件,據報道,2019年9月在安徽蕪湖某大學校門外,發生了一起兇殺案。

兇手是該校的男老師,年齡33歲,已婚,受害者是他的女學生,年齡19歲,他們是戀愛關係,倆人因發生感情上的糾紛,讓該老師起了殺心。

據報道稱,他們在戀愛期間曾因一些矛盾,該女生曾被這個老師毆打併威脅過,只要女方提分手,該老師就會威脅女方說“分手,我就讓你拿不到畢業證”或者用死亡來威脅對方“你不跟我好,我就去死”,威脅不成最後起了殺心。

老師殺害19歲女生,揚言:分手讓你拿不到畢業證,如何看待師生戀

每件事情發生總有因果關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很多事情可能旁人無法瞭解。

我們就借這個事件來探討一下師生戀的問題。

一、不提倡師生戀

老師作為傳道授業解惑者,兩者身份不同。師生戀,拋開社會身份問題來看,由於雙方的年齡差距,在認知能力和閱歷上會有一定差距,所以會影響彼此關係的穩定,就會出現很多問題。

尊師重道,道德底線在此,師生戀在現實層面上會產生不良影響,在道德層面上更讓人難於接受。

該案件中的老師自己有家庭有孩子,家庭責任在身,還跟自己學生談情說愛,這個老師思想上就存在嚴重的問題。

而受害女生明知對方有家庭還踏入這個深潭中,女生也有自身的問題,雙方都有責任。

該女生是因為崇拜產生愛?還是有別的不單純目的呢?這個恐怕只有當事人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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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生往往錯把對老師的崇拜當成了愛,對愛情的嚮往轉移到老師身上

老師會自帶一種光環,學生往往對老師的崇拜當成愛,老師也是普通人,當你慢慢了解他時,恐怕就沒有當初那麼喜歡,所以千萬別把崇拜當喜歡。

師生戀在小說、電影和人物傳記中都描寫得太過完美。

支持師生戀者認為,學生與老師是你情我願,兩者都是成年人,有獨立的行為能力,不應該有過多的干涉。

追逐愛情無可厚非,但師生戀背後一直存在著控制關係,不平等關係,老師可能掌控著學生的學業前途及一些發展機會,老師可以用他的權力來控制對方。

這個案件中女生提分手時,該老師就利用自身的權力優勢來威脅女生“分手就不給發畢業證”,矛盾激化後就造成了這種慘案。

老師殺害19歲女生,揚言:分手讓你拿不到畢業證,如何看待師生戀

有些老師以愛為名或以戀愛為名性侵女生的事件也不少。

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就是因為被一個補習班名師誘姦後,引發痛苦得了嚴重的抑鬱症而自殺身亡。

學生往往把對老師的崇拜當愛,對愛情的嚮往就會轉移到老師身上,對老師唯命是從。

三、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禁止師生戀嗎?

現行法律沒有禁止師生戀。

2014年,教育部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條是“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

禁止師生戀的根本原因在於老師和學生之間權力的不平等,如果允許師生戀,有權力的老師可能會濫用權力,對沒有權勢的學生進行性脅迫,而作為弱勢者的學生有時不得不屈從。

“雙方同意”的兩性關係在權力不平等的人之間是很難存在的,因此禁止師生戀的本質是防止權力被濫用。目的為了保護學生。

有許多囯家規定嚴禁師生戀,無論自願與否,目的是為了保護學生。

阿根廷對師生戀也是禁止的,美國從不管到嚴禁,一旦發生師生戀,必須一人走,禁止教師和學生髮生性關係。不管是不是兩廂情願都不行。

明文規定的禁止更有效地保護學生,其實同時也在保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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